一项实施了32年的“超国民待遇”,在2026年9月1日这天,正式画上了句号。
当天,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统一按20%的税率缴纳。同时,一份自1994年起执行的相关文件被正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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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的“超国民待遇”是什么?
1994年,为大力吸引外资,我国给予外籍个人一条税收“绿色通道”: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暂”就是32年。
当时内外资税负不同:同一家企业分红,中国籍股东需缴20%个税,外籍股东却一分钱不用交。这种基于国籍的税收差异,正是典型的“超国民待遇”。
为何在2026年终结?
· 时代变了:30多年前靠税收优惠“请”外资,如今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外资更看重市场规模、产业配套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 追求公平:“同样投资、同样回报,税负却不同”有违公平原则。财政部已明确要“系统梳理税收优惠政策,该停止的要停止”。
· 堵塞漏洞:此前存在“先变更国籍、再把内资企业变外资,通过分红套享免税”的操作。新政直接堵上了这条路。
谁受影响?税负真的会增加吗?
受影响的主要是直接持有中国公司股份的外籍个人股东,包括一些拿了外国护照的中国企业家。
但一个反直觉的事实是:他们的实际税负大概率不会增加。因为欧美主要国家实行全球征税,过去在中国免税,回母国也要补缴。现在在中国缴纳20%个税后,可凭完税凭证在母国申请税收抵免,避免双重征税。税款只是从“交给母国”变成了“交给中国”。
总结
这不仅是税收政策的调整,更是中国发展逻辑的深刻转变。它标志着吸引外资的策略,正从提供 “政策洼地”转向打造 “制度高地” 。这次调整消除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让内外资个人股东在股息红利税负上全面并轨。
32年,一个时代的终结,也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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