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事。
准确地说,是刚刚过去8月份的事。
8月11日,安徽蚌埠市卫健委开出了一张罚单。
被处罚人刘某,女,医师。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1.7万元。
几乎同时,离蚌埠千里之遥的北京的朝阳区卫健委,也做了一件同样的事。对一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医生作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1.5万元。
还有四川广元,6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医生被集体处罚,罚款金额最高的1.5万元。
没有医疗事故,没有医保骗保,没有患者投诉,只是被医疗质量病历抽查到了,没严格按照规定书写,就板子打到个人,罚你没商量。
处罚依据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有同行将此戏称病历违规的“价目表”:
未按规定填写:警告+1万到5万。
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填写:警告+罚款+暂停1到6个月执业。
今年年3月27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明确将病历等医疗文书管理情况和重点病历情况纳入抽查范围。
抽查重点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学文书、超范围开展诊疗服务、冒用医师签名等行为。
“写了就行”的时代结束了。“写对才行”的时代来了。
病历书写不规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说起来,简单。
但做起来,很难。
2023年,南昌一家医院,14名医护人员被依法警告罚款。
处罚原因就是病历书写不规范。
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两年期间,医师、护士在住院患者病历中代签其他医生、护士名字。
还有河南某三级医院的神经外科主任宋医生,没有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名,也没有在术后 24 小时内给手术记录签名。患者出院4 个月后,复印病历时发现缺少签名,投诉到郑州市卫健委。郑州市卫健委对宋医生处以 15000 元罚款。
宋医生不服,认为处罚过重,将郑州市卫健委告到法院。法院判决维持郑州市卫健委的行政处罚。理由是:医生不好好写病历,此风不可涨!
这种情况,老叶敢肯定,不少医院多多少少都有。
不出事就没事,一出事,就是麻烦事。
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业医师法》这三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病历不规范,有可能从而被推定存在过错的法律风险,会使医生在医疗纠纷的审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这不是杞人忧天,而是血泪教训。
曾经有一个医疗纠纷判例,一位肠癌晚期的患者突发心跳骤停,医生下达口头抢救医嘱,患者抢救死亡后由实习生代写病历并代签名,结果患方发现,认为医生病历是实习生代为书写并签名,于是对于病历及诊疗行为存疑,从而拒绝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法院最终判决医院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三大队》,张译,李晨演的。这部电影有一个主题,就是规范,比什么都重要。
张译的师父,一个老警官,因为追捕疑犯二勇,脑溢血成了植物人。就因为他回家喝了半杯酒,就没有给他算工伤,只能以同事们募捐的方式贴补他的医疗费。
为什么?
规范。
写病历,是每个医生踏入临床的必修课,更是医疗质量管理规矩要求。然而,必须正视的是,一份细致完善的病历和临床医生有限的精力之间,存在天然的矛盾。
大病历、首程、主治查房、主任查房……重复的病历书写,把医生似乎变成了机械化生产的流水工人。所以,对照模板黏贴复制,自然就是工作量饱和下的无奈之举。
但是,从复制粘贴病历的医生,到流于形式的病历把关审核,为此承担风险的,不仅是患者,也是医生。每年因病历书写和质控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和法律问题层出不穷。
如何平衡病历书写质量和医生工作量之间的矛盾,应该是中外医疗机构必须都要努力探讨的课题。
我觉得美丽国的做法相当不错。
为了给医生的病历书写减负,美国专门实行病历抄写员制度。
抄写员受过医疗信息管理的培训,协助医生实时记录病历,帮忙医生收集检验结果并与转诊医生沟通。为医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不是说医护犯错了不要惩罚,所有的犯错都必须有人买单。更何况是医护行业,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处理责任人我觉得没有问题,但是要从根源上去找问题,现在大部分医院临床医护人员人手不足,是最大的问题。
一个医院,1000+职工,临床医生约200人,护士不足300人,不到总职工人数的一半,累的累死,玩的玩死。每天加班加点,没有加班费,请个假都难,请假还要扣钱。逢年过节还要上班,生病了还要带病工作,还不能出错。开车都还有个强制休息,不许疲劳驾驶呢。
有个医生说,他们科室床位68张,住院患者高峰期140人左右,加床挤得走廊就像难民营,医护加起来只有10个人。这种情况,病历怎么可能写得那么丝毫不差一字不错的绣花针落地?
如果卖淫嫖娼案件多发,说明地方经济发达,如果抢劫盗窃案件多发,说明地方经济衰落。
如果医护人员没有理由犯下不该犯的错误,的确不该,理应该罚。
但是,如果不细查原因,追根溯源,找出犯错违规的促酶因素,缺乏对他们的关爱,只是一味地惩罚,不顾原因的追究后果,这不是亡羊补牢,而是将错就错。
因为即使这次严惩,以后还会有相同的违规犯错发生。
病历是否规范,涉及医疗质量18项核心安全管理,不单单是临床医护人员的事情,而是医院全方位综合性抓手的问题。
总不能,明明是一个医院综合管理的问题,结果却成了,领导永远不会错,行政永远不会错,只有医护人员出错了,都是他们自己的问题。板子仅仅只是打在他们身上。
来源 | 老叶说医
编辑 | V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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