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我下班路上顺路去菜市场买了点菜,出来的时候被车撞了。公司说这不属于工伤,因为我不是直接从公司回家。他说得对吗?”
这是很多上班族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下班路上办点私事,出了事故算不算工伤?
我是陈春丽律师,在汉中执业多年,目前担任汉中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今天就把“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标准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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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是工伤认定中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司法实践中,下班顺路买菜、接送孩子,属于“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只要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但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
其一,非本人主要责任。这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其二,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偏离主路线过远、时间过长,可能被认定为不属于“上下班途中”。比如下班后绕道几十公里去朋友家聚会,途中发生事故,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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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见问题
问:下班顺路买菜被撞,算工伤吗?
算。只要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顺路买菜属于“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但前提是事故责任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问:下班去接孩子放学被撞,算工伤吗?
算。接孩子放学也属于“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与顺路买菜性质相同。只要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下班后绕道去朋友家聚会,途中被撞,算工伤吗?
不算。聚会不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绕道距离过远、偏离主路线,不属于“合理路线”。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写在后面
“上下班途中”不是只有“从公司直接回家”这一条路。顺路买菜、接孩子,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法律都认。
但“合理”两个字是关键。顺路可以,绕太远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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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汉中陈春丽律师,专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如果你在汉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通过评论或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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