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历数千年的治理国家和处理政务的过程之中,沉淀出了一条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失去效果的铁定规律,这也是所有朝代兴盛与衰落交替现象的底层核心要点:要治理好国家就必须首先治理好官吏,要治理好官吏就必须首先治理好权力。
从古代到现在,所有处于安稳状态并且能够长久维持、呈现盛世景象且繁荣发达的时代,都有一个相同的特征表现:法律和规则要首先去对权力进行约束,规矩要首先去对官员进行管束,制度要首先去对管理者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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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存在一定的边界范围,官吏怀有敬畏之心,执法能够做到公正无私,那么百姓自然就能够处于安稳的生活状态,社会自然就能够呈现出有序的状况,家国自然就能够走向兴盛的局面。
而所有逐渐走向衰败、出现动荡情况、最终崩塌瓦解的政权,也存在一个完全一样的具有致命性的共同毛病:法律和规则越来越多,却仅仅只是对底层的百姓起到管束作用;约束的措施越来越严格,却仅仅只是针对普通的民众;权力的管控越来越松弛,管理者越来越不受到规则的约束和限制。
有很多人错误地认为,一个时代走向灭亡,是因为没有法律和规则、没有管控的措施。而真实的历史情况是完全相反的。在王朝崩塌的前夕,从来都不是处于没有法律、没有秩序的状态,而是法律不追究权力相关的问题、规则不治理官员的不当行为、规范不约束权贵阶层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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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民众在每一个举动方面都受到约束,而手握权力的人却肆意地跨越界限、不受到管控,最终导致民心出现离散的情况、社会秩序失去平衡、国家的根基发生溃烂的现象,再庞大的基业也会像山一样轰然倒塌。
要读懂从古代流传至今的治理国家达到太平盛世的真理道理:民众是国家的根基所在,官吏是治理过程中的关键枢纽环节。
在先秦时期,法家就已经明确地指出了治理国家的核心智慧内容:“治理天下的关键要点,在于除掉奸邪之人,而除掉奸邪之人的关键要点,在于治理好官员。”简单地进行翻译就是,治理天下最为关键的事情,并不是去管束百姓,而是要管理好官吏、控制好权力。
百姓是江山存在的根基基础,官吏是治理工作中的枢纽环节,权力是规则得以公平执行的天平。普通的民众,本身没有能力去撼动国家的根基、颠覆时代的秩序、破坏社会的公平。真正能够破坏规则、扭曲公平、消耗民心、动摇江山的,从来都不是普通的百姓,而是处于失控状态的权力、丧失道德的官吏、超出界限的特权。
官吏是法律和规则的执行人员、政策的落实人员、公共资源的分配人员、社会秩序的维护人员。百姓能不能实现安安稳稳地居住并且愉快地从事自己的职业,要看官吏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义务;政策能不能落到实处并且对百姓带来益处,要看官吏是否做到了公正无私;社会能不能保持公平的状态,要看权力是否受到了约束限制。
官吏清正廉洁,权力收敛不肆意,执法公正公平,哪怕法律和规则非常简洁,社会也能够实现长治久安的局面;官吏松散懈怠,权力泛滥不受控制,执法存在双重标准,哪怕法律条文堆积得像山一样多,社会也会在表面之下存在不安定的因素。
这就是“治理国家必须首先治理好官吏”的底层逻辑原理所在:百姓所存在的问题是关于生活方面的问题,官吏所存在的问题是关于国家根基方面的问题;百姓不稳定只是表面的现象,权力失去控制才是产生问题的根源所在。
古代的人很早就认识到官吏作为权力的实际行使者,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措施,必然会滋生出腐败和懈怠的情况。早期的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指出,官吏是“导致社会出现治理良好或者混乱状况的根源所在”。
韩非则直接提出了“贤明的君主治理官吏而不直接治理民众”的主张观点。在他的观点看来,官吏是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执行人员,是治理民众的中间连接力量,因此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就是治理好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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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不直接治理民众”,并不是说不重视民众,而是强调要首先治理好官吏然后民众自然就能够实现自我治理。韩非用救火的事情来进行比喻说明:与其让一名官吏亲自去提水进行救火的行动,不如让他去指挥众多的人,这样效率会更高。换一种说法来讲,抓住“关键的少数人员”,就能够撬动整个局面。
历史方面的镜鉴情况是:对官吏进行治理那么就会兴盛,对官吏进行放纵那么就会灭亡。
全面来看中国的历史情况,官吏治理是清明还是不清明的情况,直接就决定了王朝是兴盛还是衰败、是存在还是灭亡的情况。唐朝的官吏治理在开始的时候是比较良好的,然后逐渐地趋向于败坏,在其中有几次出现起伏的状况,到最后变得不可收拾,它和王朝的兴盛与衰败是同步进行的。
唐太宗李世民所缔造出来的“贞观之治”,正是“对官吏进行治理放在优先位置”的典型例子。在贞观元年的时候,唐太宗对房玄龄讲道:官员重要的是精良而不是数量多。他要求对官员进行精简,房玄龄等人马上采取行动,把文武官员从两千多人减少到六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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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央和地方,唐朝通过编制“职员令”这样的形式来实施对官吏总量进行控制,官吏超过编制的,多一个人就用杖打一百下,多十个人就处以徒刑两年。
更为关键的是,贞观年间的律法明确规定官员贪污一尺绸缎就要追究责任,执法官员徇私枉法的处罚是普通百姓犯同类过错处罚的三倍。朝廷还专门设置独立的监察体系,监察官员能够直接弹劾各级官吏,不会受到地方行政长官的管控。正是严格的管理官吏的制度,让当时的律法能够平等对待,百姓认可规则,社会才能够稳定地发展。
反过来看看各个朝代走向没落的阶段,共同的特征高度一致:针对百姓的赋税、管控条例一层一层地增加,约束官员的制度不断地变得松弛。地方官员随意地增设苛捐杂税,侵占百姓的土地,官员之间相互袒护来掩盖贪污腐败,监察体系就像没有一样。律法只是用来镇压反抗的百姓,手里掌握权力的人却能够随意地突破规则。
时间一长,百姓心里会形成固定的认识:法律只是约束没有钱没有权力的普通人,有权力有势力的人能够超越规则之上。在以法治民的传统政治生态当中,因为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发生的原理遭到了扭曲,导致特权到处盛行、权利得不到伸张、民众饱受奴役,其结果只能是政治系统内部持续地衰败,一直到政治体系彻底地瓦解,跳不出“人存在的时候政治举措就能够推行、人死亡的时候政治举措就停止”的历史周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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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不受到约束存在三层连锁性的危害。
律法对权力网开一面,不会马上引发大规模的动荡,而是会一步一步地滋生出三类很难根除的问题。
第一层:
公平完全失去平衡。当掌权的人不受到律法的约束,权力就会成为特殊群体的“保护的东西”。同样一件违法的行为,普通民众犯错按照法律从重进行处理,公职人员犯错却能够以各种理由从轻进行发落甚至免于追究责任。约束普通人的规则再细密,掌握规则执行权力的人不受到管控,规则就会变成有双重标准的工具。
第二层:
公信力逐渐地瓦解。规矩只是针对底层,掌权者能够随意地进行变通、进行规避,公平就没有办法谈起。公信力崩塌之后,再严格地管制百姓,也没有办法稳住社会的根基。普通群众对规则的信任一旦丧失,整个治理体系就会失去合法的基础。
第三层:
治理方面的根基一直在持续地出现溃烂状况。律法只是用来治理百姓,却不治理权力,从本质上来说是治理逻辑出现了根本性的颠倒现象。百姓不稳定这只是表面的现象,权力失去控制才是真正的根源所在。
去治理百姓,仅仅能够稳住表面上的秩序;去治理官吏,才能够守住千秋万代的根基。当权力阶层逐渐地脱离约束,特权肆意横行成为一种常态情况的时候,整个政治系统就会从内部开始持续地走向衰败,一直到全面地瓦解。
新时代背景下的治理官吏的方法途径:从历史所蕴含的智慧到制度方面的创新
“治理国家必须要先治理官吏”这样的千年智慧,在如今得到了具有创造性的继承以及发展。毛泽东同志非常深刻地指出,“治理国家其实就是治理官吏”。
律法只是治理百姓,却不治理权力,这是所有衰败情况出现的根源。能够看懂治理官吏和治理权力,才是国家太平、人民安乐的根本保障。一个社会能不能够保持公平,要看权力是否受到约束。权力不可以被滥用、公职不可以用来牟取私利、岗位不可以出现懈怠情况、身份不可以搞特殊化。
从古到今,这条铁的规则从来都没有发生改变——治理国家必须要先治理官吏,治理官吏必须要先治理权力。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所编织的笼子里面,让律法首先去约束权力、规矩首先去管住官员,才能够真正地守住民心、稳住根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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