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共7起妨碍企业公平准入、自主经营的典型案件。此次集中曝光的案件涉及湖北、湖南、内蒙古、上海、重庆、广西等多地,涵盖医药卫生、能源、殡葬、垃圾清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领域,直指部分行政机关违规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签订排他性协议、拖延审批等三大类突出问题。
地方“土政策”成企业跨区域经营“拦路虎”
此次公布的案件中,违规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问题最为突出。有的行政机关在招标采购、遴选等过程中,将本地注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作为前置条件,设置隐性门槛,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相关经营活动;有的异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擅自制定有利于本地特定经营者的有关产品鼓励应用目录,排斥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相关市场竞争,挤占外地经营者原有市场份额。
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乡村振兴局在项目备选库入库条件中,直接要求环评资质公司注册地为呼伦贝尔市境内,将外地企业“拒之门外”。湖北省卫健委则异化国家政策,擅自制定药品鼓励应用目录,将26种本地企业药品纳入“专属通道”,并通过台账管理、定期通报等手段强制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挤占外地企业市场份额。
殡葬、垃圾清运等领域成排他性协议“重灾区”
限定交易对象或者与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导致特定经营者独家经营。有的行政机关通过制定政策文件,限定企业只能与本地特定经营者合作,强制购买使用其产品服务;有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约定不再批准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固化市场格局,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重庆潼南区民政局与承包商签订长达30年的公墓经营合同,约定“不得新建任何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变相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广西钦州市殡葬管理处同样以合同条款限定墓园工程由特定公司承建,剥夺了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机会。上海松江区绿化市容局则通过招标划定35家“指定”装修垃圾清运企业,要求各街镇只能从中选定服务商,非辖区内企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作业。
不予落实政策调整要求,拖延审批阻碍市场进入。个别行政机关在上级政策调整后,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新的经营主体准入申请,妨碍企业平等进入市场。
湖南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的案例尤为典型。在上级部门已明确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试点限制后,该部门仍以“无新的事实依据”为由,多次拒绝某电竞公司的筹建申请,导致合法企业长期无法进入该区域市场,严重妨碍了行业正常竞争。
监管部门促整改,恢复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上述案例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经营主体获得感。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废除和修改问题政策文件,主动整改到位,恢复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据悉,湖北省卫健委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湖南湘江新区宣传部门已受理相关企业的准入申请,市场秩序陆续恢复。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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