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刊登《历史显示巴丹群岛不属于菲律宾》一文引起了菲律宾的高度关注,其国防部发布声明进行反驳,试图证明菲方在法理上具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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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篇由南海研究院南海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媛媛撰写的文章里说的很清楚:巴丹群岛在历史和法律上属于台湾,且没有法律依据将这些岛屿纳入菲律宾领土。
文章还进一步指出,巴丹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域,华人“自古以来”就生活在巴丹群岛,岛上居民与台湾有着历史和文化联系。
此前中方学者召开的研讨会上一致认为:巴丹群岛是台湾的“自然地理延伸”,并主张中国应对这些岛屿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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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菲方并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无非就是从所谓的“连续大陆架”,以及所谓的“2016年仲裁”说事情。而中方学者的依据非常充分:
一是,从法理上说,三个国际法就能说明问题:
1、1898《美西巴黎条约》是菲律宾领土原始法律来源,其中第三条就明确:西班牙割让给美国的菲律宾群岛,北界是北纬 20° 线。 巴丹群岛主体在北纬 20°25′‑21°,全部位于北纬 20 度以北,不在西班牙割让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之内;
2、1900 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条约》,美国事后强迫西班牙把北纬 20° 以北巴丹群岛一并转交美国,这是美西两国私下交易,没有经过原主权方同意,国际法学者普遍认为该转让不能产生合法领土主权。
3、1946《马尼拉条约》(菲律宾独立条约)菲律宾独立,再次确认菲律宾领土沿用巴黎条约划定范围,依然限定在北纬 20度以南,巴丹群岛没有被划入菲律宾法定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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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菲律宾的版图本身就是近代殖民条约画出来的,原始条约就没把巴丹群岛划给菲律宾。二战结束美国直接把自己实际占领的巴丹群岛移交给菲律宾,菲律宾就此取得实际控制权,但不等于获得法理主权。
而从地理和人文历史角度看,巴丹群岛是台湾中央山脉的海底延伸部分,和台湾同一块大陆架;群岛向南和菲律宾吕宋岛之间隔着 2000 米以上深海海沟,地理单元上和台湾联系更紧密。距离台湾兰屿仅 99 公里,距离菲律宾吕宋岛超过 160 公里。
岛上原住民伊瓦坦人,与台湾兰屿达悟族同宗同源,语言、建筑、习俗高度一致,属于台湾南岛族群向南扩散,和吕宋岛族群不是同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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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元明清时期,中国史籍有记载,是中国传统渔民作业海域。1895《马关条约》,台湾及附属岛屿割让日本,巴丹群岛一并归于日本管辖。
二战《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窃取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巴丹群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理应归还中国。战后民国政府收复台湾,但没有派兵接收巴丹群岛;1946 菲律宾趁权力真空正式接管,形成今天实际控制局面。
法理层面菲律宾拿不出原始条约依据,其国内立法不能修改国际条约划定的领土边界,不能对抗原始条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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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学者们提出的观点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历史文化上来说,都可以对巴丹群岛进行声索,是菲律宾的版图仅限于:北纬 20度线以南,东经118度以西。
菲律宾试图与日本私下划界,试图炒作所谓裁决的把戏终究要付出代价,而中方学者们已经明确:你一边靠1898年的《美西条约》作为立国基础,一边又想无视里面的118度线,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要想划界,我们就好好划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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