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对外发布管理提示,进一步细化微短剧监管要求,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新规明确,机构与个人通过账号向平台上传微短剧,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由播出平台承担,严格落实凡播必审制度。
文件对不同品类短剧划定差异化合规门槛:一类、二类微短剧上线前,必须取得对应《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官方批准文件;平台禁止上架个人自制的特殊题材微短剧。而门槛相对宽松的三类微短剧,同样不能免审,平台完成合规审核后,需要把剧目资料、节目编号线上报备至广电主管部门。
监管层面同时布置清查工作,各省广电部门将督导属地平台,全面排查站内账号的短剧传播行为,补齐监管缺口。本次管理提示兼顾规范与创新,提出可探索边播边审的灵活机制,在守住内容安全底线的基础上,释放微短剧的大众创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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