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住在深圳公租房的家庭心里一直悬着一块石头:工资上涨,家庭收入超过标准,是不是就必须立刻搬离?其实政策并非一刀切直接要求腾退,设置了人性化的过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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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续租时户籍、房产等条件均达标,仅仅是收入、财产超出限额,政策区分了两种情况安排续租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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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保障限额,但没有超过上年度深圳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可以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60%缴纳租金,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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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人均年收入高于该数值,则享有三年过渡期,过渡期租金同样按照市场价60%收取;过渡期结束之后,按照全额市场参考租金承租住房 。
我有一个不一样的看法:公租房本质是“住房困难保障”,并非低收入专属标签。政策这套阶梯租金,就是区分“确实困难”和“收入改善,但住房压力依旧很大”两类家庭。收入上涨代表家庭生活变好,但不代表立刻就具备买房的实力,政策的缓冲机制,恰恰兼顾了鼓励奋斗和现实居住难题。
需要特别分清:只有在本市购置自有住房、全家户籍迁出深圳,或是享受其他住房保障,这三类情形,才需要按规定办理腾退手续 。
切记不要隐瞒收入情况。收入上涨之后主动向住建部门报备,申请调整租金标准,就能保住居住资格。另外2023年8月之前入库的老轮候家庭,续租还可以自主选择沿用旧政策,无需核查收入财产。
民生保障不是非黑即白,读懂规则,才不用无端焦虑。
你身边有没有遇到收入超标的公租房家庭?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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