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宗地2026-35号、2026-38号取消出让。原公告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文号为榕自然让〔2026〕07号。
9月9日,福州原计划出让5幅共239.77亩地块,起拍价合计17.83亿元。两幅地块取消后,起拍价减少6.73亿元,仅剩11.1亿元。
宗地2026-35号位于仓山区城峰路南侧、福峡路西侧,为福喜新区项目二,占地面积55445平方米(合83.17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限高70米以下(含70米),起始价6.49亿元,起始楼面价约5573.95元/平方米。
宗地2026-38号位于仓山区东岭路西侧、飞凤山南侧,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合11.13亩),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起始价0.42亿元,起始楼面价约4044.22元/平方米。该地块整体持有,允许整体转让、整体抵押,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宗地2026-37号涉及2处历史建筑玉兰村48号、玉兰村49号,具体处置意见及修缮方案应征求市名城委意见,建筑规模以市名城委审定的方案为准;毗邻的历史建筑东岭37号,项目实施过程不得影响建筑安全。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函(榕自然函〔2026〕841号)相应调整,原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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