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四川省某矿山,位于青藏高原四川片区的海拔4300米至4600米之间,方圆200余公顷的高寒区域因其探采矿遭到干扰。在这片土层浅薄、强风肆虐的高寒山野,植被一旦被破坏,百年难以自然恢复。在这一特殊地带,缺乏高清卫星遥感影像,无法溯源,只能靠着实地踏勘、高原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开展调查。
为了给生态环境损害事实认定寻找“铁证”,2026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简称鉴定中心)团队携手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深入受损干扰区域,系统开展样地测量、植被群落等专项跟踪调查工作。据了解,此次专项跟踪调查目的,不仅是“取证”,也是为了推动“生态修复”,更是深度参与四川省法院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生动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焦点往往不在“认罪”,而在“定量”——损害到底有多大?修复需要多少钱?责任怎么分?这些问题的答案,必须由鉴定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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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跟踪调查工作人员徒手攀越山脊碎石陡坡
为解决这些难题,2014年,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准成立了“四川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是四川省第一家也是唯一进入生态环境部推荐目录的机构,2018年12月取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许可,正式成立“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也是全川第一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中心覆盖污染物性质、水、气、土、生态和其他(噪声、振动等)6个领域的鉴定资质,拥有鉴定人56名,是目前全川鉴定范围最全、鉴定人数最多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过去说修复,办法五花八门,关键是要建一套信得过、靠得住的‘度量衡’,就像买菜,得先有公平秤。”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刘源月曾这样比喻。司法鉴定的价值,正在于此——它把生态环境损害从“说不清”变成“算得清”,让法庭的判决有据可依,让“谁破坏、谁修复”不再是一句空话。
“此次专项跟踪调查只是我们在高原实战的一个缩影。”回忆起7年来的高原实战,刘源月说,鉴定中心在一次次攀爬中,逐步摸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制度”双轮驱动经验。
在技术层面,针对高海拔地区历史溯源难、卫星影像空白、无信号等痛点,团队坚持“实地踏勘+无人机航拍+历史资料交叉比对”的综合技术路径,形成了一套高原标准化野外作业规范——高原植被样地布设原则、高山植物调查指标,高原低温强风环境下的飞行参数,都有完整的调查指引,已在阿坝、甘孜等多个案件中验证可行,为高原地区的损害鉴定提供了可参照的“技术样板”。
在制度层面,鉴定中心积极参与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配套政策制定,将个案中积累的经验转化为政策建议。特别是将青藏高原四川片区持续开展的生态损害恢复跟踪(近5年)经验融入损害修复管理及修复基地建设,更为恢复性司法裁判提供了“恢复目标确定—方案比选—修复验收”的全流程技术参考规程。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四川的生态地位特殊。四川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积极参与岷江流域“10+2”暨青藏高原(四川片区)黄河上游(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建设,推动专家对个案深度指导,让这把“公平秤”在更大范围内“称得准、信得过”。
2026年6月,中心荣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被评为2015—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这群鉴定人用专业为高原的每一道伤痕"画像",用数据为司法提供证据,用脚步丈量着“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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