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兰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及严厉打击骗补套补行为的通告》,针对排查发现的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诱导、欺骗老年人违规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等问题,通告明确了消费券的适用边界,列出违规行为禁令,开放监督渠道,全力守护惠民养老资金安全。
据了解,养老服务消费券面向在兰州市居住、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发放,不包含已经享受救助供养、集中照护等相关项目服务的老年人。消费券不能当作现金使用,仅可抵扣合规养老服务的相关费用。适用场景分为三类:备案养老机构收取的床位费、护理费、基础膳食费(含短期喘息服务);民政平台上居家上门照护、康复照料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老年人的首次失能等级能力评估服务。
通告明确列出七类严格禁止的行为:诱导老人虚假消费、空单核销;篡改、伪造服务台账和记录;虚构服务项目、虚增服务时长套取资金;私下交易、套现返利;冒用他人身份核销消费券;先涨价再用券抵扣、强制捆绑消费;阻碍监督检查、隐匿或销毁业务资料等。
当前,兰州市正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政部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一旦查实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将采取作废违规消费券、冻结核销权限、追回财政资金、清退涉事企业等处置措施;对恶意、多次违规的机构,将纳入问题线索台账,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示。
记者 陈培捷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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