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中纪委再划红线!这3种借权生利的暗箱操作,抓到就完蛋!

0
分享至

中纪委最近又发话了,专门针对一些干部借着投资的名义搞权力变现的问题,把红线划得明明白白。

这次盯上的不是普通人炒股理财,而是那些藏在投资背后的暗箱操作。

下面这三个真实案例,把哪些事不能干说得清清楚楚。
第一个案子,是县水务局副局长张某,跟辖区里一个工程老板余某借了80万去炒股。借条打了,利息也付了,后来钱也按时还上了。表面看就是普通借钱,张某也没给余某批过什么项目。但最后张某还是挨了处分。问题出在哪儿?就出在借钱的对象身上。余某是管理服务对象,也就是张某平时能管到的人。人家为啥愿意借给你这么大一笔钱?真图那点利息吗?不是,看中的是张某手里的权。只要开了这个口,人情就欠下了。以后项目审批、工程监管,还怎么做到一碗水端平?万一炒股赔了还不上,对方再大手一挥说不用还了,那性质就变了,直接算受贿。所以对干部来说,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碰都不要碰。
第二个案子,某国企总经理周某,帮一家科技公司拿下一个大项目。事后公司老板投桃报李,让周某的亲戚用内部价掏100万买了100万股原始股。等公司一上市,股价蹭蹭涨,周某转手就赚了1500多万。最后的结果是,周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还定了受贿罪。这种原始股,普通人根本买不到,周某能拿到,靠的就是之前帮人家办的事。双方心里都清楚,这哪是投资,分明是拿权力换钱。就算周某真金白银出了钱,也担了市场风险,但那个认购资格本身就是权力换来的,一上市套现,就是违法。



第三个案子,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李某,以前没少给老板郑某批项目。后来李某拿出50万,买了郑某公司25万股原始股。几年过去,公司没上市,股权市值跌到20万。李某不干了,要求郑某按100万回购。郑某心里明知道这价太离谱,但想到李某手里的权力,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最后李某被开除党籍公职,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子里,入股本身没享受特殊价格,所以不算受贿,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已经违纪了。关键在后面的高价回购,20万的东西卖100万,多出来的80万,就是权力在背后使劲。李某拿职务压人,郑某有求于他不得不接,这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中纪委这次划的线很清楚,三种行为都是借权生利,抓到就严肃处理。一是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不管还没还,只要可能影响公正用权,就是违纪。二是利用职权拿原始股,说白了就是用权力换未来的暴利。三是逼着人家高价回购,本质是权力在交易里硬造差价。

这些手段看着隐蔽,但都躲不过纪律和法律的审查。干部投资理财不是不行,但得跟手里的权力彻底分开。一旦权力掺和进去,投资就变味了。

想当官就老老实实,想发财就别进公职队伍,这事没有中间路可走。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细说职场 incentive-icons
细说职场
分享体制知识,分析体制现象
1836文章数 1270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乌蒙深处 清凉毕节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