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个问题啊,一项写进《联合国宪章》80多年的规定,如果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它已经过时,却始终没有按照程序从宪章正文里删除,那么它到底算不算已经失效?
我觉得,这恰恰是最近中日围绕敌国条款争论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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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公开坚持这套条款早已死文化,没有国家还能援引;到了关键时刻,中方却连续公开回应,强调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仍写在宪章中,并明确提出仍然有效。
双方为什么在一组多年很少被提起的条款上针锋相对?真正争的恐怕远不止几个法律术语。
日本昭告全球,“敌国条款”失效,这其实是东京坚持多年的公开立场
日本昭告全球,“敌国条款”失效,关键时刻,中方反手甩出一大招,这句话放到整个事件里看,前半部分首先要解释清楚。
所谓日本昭告全球,“敌国条款”失效,并不是说日本突然召开了一场会议,正式宣布修改《联合国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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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日本政府通过国会答辩、外交文件、外务省记者会以及国际场合,多年来持续向国际社会公开表达同一个判断:旧敌国条款已经死文化,不存在现实援用的余地。
2025年6月24日,日本内阁就众议员松原仁提出的敌国条款问题作出正式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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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援引2022年时任外相林芳正的国会答辩称,1995年联大已经形成相关条款死文化的认识,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也决定从宪章中删除有关敌国的表述,因此日本政府认为,任何国家都已经没有援用旧敌国条款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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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日本政府又明确表示,今后仍会寻找适当机会,推动真正删除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的敌国表述。
到了2025年11月25日,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在记者会上又进一步回应中国驻日使馆有关敌国条款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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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确表示,日本认为这些条款已经被认定为过时,并称中国方面暗示相关条款依然有效的说法与日本认定的事实不符。
所以我认为,日本昭告全球,“敌国条款”失效,这个说法真正对应的,是东京已经公开坚持多年的外交立场,而不能被理解成日本单方面完成了国际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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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如果日本认定敌国条款已经彻底死亡,那为什么日本政府在2025年6月24日的正式答辩中,还明确表示今后要继续推动删除?
我觉得,恰恰是这个细节,把事情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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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过时、死文化、没有现实援用空间,与已经从《联合国宪章》正文中删除,本来就是不同层面的概念,日本需要争取的,不仅是现实中没人使用它,还希望这些文字本身彻底退出宪章。
这也是东京为什么几十年来不断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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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国条款不是普通的历史脚注,第53条明确解释了敌国概念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关系,第77条仍保留与二战敌国有关的文字,第107条则规定,《联合国宪章》不排除因二战结果而针对相关敌国采取或授权采取的行动。
直到今天,这些内容依然可以在联合国公布的现行《联合国宪章》中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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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对日本而言,这几句话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并不是每天都会产生什么现实后果,而是它们一直提醒着一个历史起点:这些制度来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形成的国际秩序。
日本要扩大国际政治影响力,希望彻底摆脱战败国标签,这种想法本身不难理解,但越是如此,东京就越希望把这种历史性的制度痕迹彻底清理掉。
问题也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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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说过时有联合国文件依据,但过时真的等于法律上已经失效吗
如果只说日本是在凭空编造敌国条款失效,那同样不符合官方资料。
1995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0/52号决议,表决结果是15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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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明确认为,由于国际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的敌国条款已经过时,这个事实必须承认。
2005年9月16日通过的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又一次往前走,文件第177段明确表示,考虑到1995年的第50/52号决议,各国领导人决定删除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关于敌国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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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日本强调国际社会早已把敌国条款视为过时,并不是没有依据,但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
1995年那份联大决议还有一句很关键的话:联合国大会表达的是按照《联合国宪章》第108条启动修改程序、删除敌国条款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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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联合国当时自己也区分了两个概念,一边认为这些规定过时,一边又认为想把它们真正删掉,仍然得走修改宪章的程序。
那第108条要求什么?联合国官方公布的条文写得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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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联合国宪章》,首先需要获得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会员国通过,随后还需要三分之二会员国按照本国宪法程序批准,其中必须包括安理会所有常任理事国。
完成这些程序以后,修正案才能对联合国会员国发生效力,这就是整场争论真正有意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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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非常明确的政治事实:联合国大会早在1995年就认为敌国条款过时,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也形成删除这些文字的共识。
另一边也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文本事实:截至2026年9月,联合国官网公布的现行《联合国宪章》中,第53条、第77条、第107条并没有消失。
我认为,把这件事简单说成日本完全正确或者中国完全错误,都容易把问题说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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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抓住的是国际社会长期形成的政治认识和现实适用问题;中方抓住的则是现行宪章文本以及正式修改程序。
我觉得,这才是敌国条款争议真正值得普通读者注意的法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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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中方反手甩出一大招,时间就在2026年8月至9月
接下来再看后半句话:关键时刻,中方反手甩出一大招。
2026年8月17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公开谈到日本时,提出日本应当认真阅读《联合国宪章》,其中特别提到了第1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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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的8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直接表示,中方赞同拉夫罗夫的有关表态,并称敌国条款是《联合国宪章》的重要规定,强调其约束力对于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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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投降书81周年当天,中国外交部又专门回答了敌国条款已经失效、没有实际意义的说法。
发言人郭嘉昆明确指出,《联合国宪章》至今保留敌国条款,包括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并给出了中方官方判断:相关条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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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同时强调,日本当年是在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加入联合国的。
到了2026年9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又一次回应日本政府近期有关二战历史及敌国条款的表态,再次明确表示,敌国条款作为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中方认为至今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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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觉得,所谓中方反手甩出一大招,真正的内容并不是什么突然启动军事措施,更不是说中国已经依据第107条采取了某种强制行动。
这个一大招,其实是法理和外交层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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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断向国际社会强调敌国条款已经过时、没有援用空间,中方则把现行《联合国宪章》重新摆到桌面上:
第53条还在,第77条还在,第107条也还在,正式修改需要走第108条程序,而这个修改目前没有完成。
我认为,这种回应真正产生的作用,是打断一种非常容易形成的认知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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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情如果几十年都没人用,大家慢慢就会觉得它等于不存在,但在国际政治中,不常用和不存在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尤其当一个条文牵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形成的制度安排时,各国对它的历史理解和现实解释本来就可能不同,这也是为什么中俄近期都重新提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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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从东京角度看,真正麻烦的不是某个国家今天念了一遍第107条,而是日本无法单方面决定所有国家应该怎样理解这几条文字。
换句话说,日本希望结束的是一个历史标签,而中方强调的是,结束这个标签不能只靠一方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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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决定这场争论走向的,不是一句话,而是日本今后怎么做
我认为,讨论到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比敌国条款本身更重要。
中国重申相关条款,并不等于这些条款马上就会在现实中被启动;联合国大会认为敌国条款过时,也不等于宪章正文已经自动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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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观察的是,日本未来怎样处理战后历史与军事政策之间的关系。
高市早苗政府在2026年的基本施政方针中明确提出,要继续从根本上强化日本防卫能力,日本政府将这解释为应对更加严峻安全环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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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日本自己的角度,这套逻辑很好理解:周边安全环境发生变化,日本自然希望拥有更大的战略自主空间。
可我觉得,日本面对的困难也恰好在这里,军事能力是一回事,周边国家怎么看这种能力,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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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越强调敌国条款已经失效,中方越强调条款还在;日本越希望减少战后身份的束缚,周边国家越关心日本如何认识战争历史;日本越扩大自身军事活动空间,周边国家就越关注这种变化最终会走到哪里。
我个人认为,这才是日本真正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规则并不是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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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仍在那里,这场解释权之争就不会因为一句已经失效而彻底结束。
最终,日本能不能真正让周边国家降低警惕,也不是取决于它怎样评价几条80年前留下来的文字,而是取决于它今后怎样处理战争历史、军事政策与战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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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也来了:1995年联合国大会已经认定敌国条款过时,2005年各国领导人又同意删除,可20多年过去,条文仍然留在《联合国宪章》里。
你觉得,日本真正应该做的是继续强调它已经失效,还是推动完成正式的宪章修改程序?
信源:
1.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83683440562881024/
2.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83090945864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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