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连续发表了多篇关于天津市宝坻区魏华安用1300万法拍的厂房变成违法侵占案,从宝坻法院的《成交确认书》,到宝坻法院要求魏华安返还侵占老鸦台村土地及地上建筑的《执行通知书》,这种自己判自己法拍违法的奇葩裁判,还真是令人目瞪口呆的司法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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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魏华安法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中的附图显示,有26.48亩为征收地,有4.62亩为转让地,26.48亩征收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4.62亩转让地的所有权归老鸦台村集体所有,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均归魏华安所有。但法盲法官却竟对使用权与所有权的概念不清,错把使用权当成了所有权,以致造成了逻辑错误的司法奇谈。
(2021)津0115民初11262号判决书,认为魏华安通过法院拍卖途径取得的涉诉土地上的三角地上临时建筑物不属于合法建筑,应予拆除,并将涉诉土地返还给老鸦台村委会,建筑物涉及的地上财物归魏华安等人所有。另外,还判处魏华安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清除侵占老鸦台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全部地上物,并返还侵占老鸦台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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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理亏,害怕会承担虚假诉讼的责任,老鸦台村委会主任马全力后又在(2025)津0115民初6127号案中,变更了与自己起诉相悖的答辩,“认可刘素云(魏华安法拍合伙人)通过法院拍卖方式取得当时三角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认可若干年前老鸦台村委会收取了土地转让金,但是何时、从何处、如何收取的,因为时间久远无法核实。认可通行道路归魏华安使用,因为是进入厂区的唯一通道”。但该判却判非所诉的仍对老鸦台村委会已改变态度的诉求不予支持。仍判将包括通往厂区唯一道路的土地归还老鸦台村委会,这岂不是令该法拍厂房无法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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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见,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且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并也延续了几十年的厂房,怎么竟成了违法侵占?有人说这是我的片面观点,还需法院的最终认定。而我所质疑的判决均有明确的案号,谁都可以去查询,这已经是法院的明确态度,不知还要怎么认定?也有人说要登出判决全文,请问有的裁判竟长20页,哪个平台有如此的容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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