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右转借用辅道时
该怎样走呢?
下面这个案例
我们来看一看
2026年8月17日18时许
山东路路段
发生了一起典型的由主路向辅道借道行驶
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交通事故
事发时
牟某驾驶轻型货车由主路向辅路借道行驶
过程中没有仔细观察周边路况
也没有主动避让辅道内
正常直行的电动二轮车
发生碰撞事故
造成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崔某某身体受伤
两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交警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认定
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是
机动车借道通行时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牟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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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进入路口前应当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本次事故中
骑行电动车的崔某某没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导致自身伤情加重
对比之前规范佩戴头盔
仅受轻微伤的案例
足以证明安全头盔是关键时刻的保命装备
绝非可有可无
为什么要佩戴安全头盔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电动车、摩托车骑乘者来说,相当于小型客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机动车借用辅道转弯
务必减速观察、礼让直行非机动车
骑行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
做好自我防护
守好交规,谨慎出行
方能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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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珊
一审:许芮
二审:孙立梅
三审:孙向阳
终审:王学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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