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9月10日电(记者张璁)8日至10日,2026年部分地方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3.6万余件,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7万余件,有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9年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开披露典型案例130余件次。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拓展备案范围,努力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2018年,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电子报备全覆盖。目前,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全部建成并线上运行,共收录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38万多件。
近年来,围绕党中央部署要求和重要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法典、涉企平等保护等3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工作。2025年以来,为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共1466件,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会议提出,下一步要持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备案审查等制度机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深入研究论证制定备案审查专门法律,统筹研究通过立法将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有关方面的备案审查制度整合起来,构建统一协调、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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