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中东问题学者,常驻以色列与阿联酋的一线观察者。
以色列律师米哈尔·波梅兰茨资料照。她因向ICJP提供有关以色列预备役制度的专家意见,遭一名英以双重国籍预备役军人向以色列律师协会投诉。以色列律师协会标识。针对波梅兰茨的投诉已提交特拉维夫地区伦理委员会审查,目前尚未作出纪律裁决。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治安法院。该院于2026年4月拒绝ICJP针对英以双重国籍预备役军人“士兵A”的私人刑事起诉申请。以军士兵在加沙执行任务的资料照片。涉案预备役军人以“士兵A”代称,真实身份未公开,图中人员与当事人无关。巴勒斯坦人国际正义中心(ICJP)标识。该组织曾援引英国1870年《外国征募法》,试图对一名参加以军预备役的英国公民发起私人刑事起诉。
作者简介:中东问题学者,常驻以色列与阿联酋的一线观察者。
一名以色列律师,因为协助境外组织起诉一名以军预备役士兵,如今反被投诉至以色列律师协会。这起事件表面上是律师职业伦理争议,背后却涉及英国百年旧法、以巴“法律战”、双重国籍者参军权,以及律师究竟应当忠于客户,法院还是国家利益等多个敏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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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律师米哈尔·波梅兰茨资料照
被投诉者是以色列律师米哈尔·波梅兰茨。2025年,她为“巴勒斯坦人国际正义中心”(ICJP)提供了一份有关以色列兵役法的专家报告。ICJP随后试图在英国对一名匿名的英国—以色列双重国籍者“A”发起私人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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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律师协会标识
A原本就是以军预备役人员。2023年10月7日袭击发生后,他从英国返回以色列报到服役。ICJP并未指控他在加沙杀害平民、虐待俘虏或者实施任何具体战争罪,而是援引英国1870年《外国征募法》,声称他返回以军本身就可能构成犯罪。
这部法律原本用于维持英国在外国战争中的中立,禁止英国臣民在未经王室许可的情况下加入正在与英国友好国家交战的外国军队。ICJP试图证明:A虽然拥有以色列国籍,但同时也是英国公民;他人在英国时没有义务返回以色列,因此登机回国等于自愿接受一项新的外国军事任职;以色列则正与巴勒斯坦、黎巴嫩或叙利亚处于战争状态。
如果这一逻辑成立,影响将远远超出A本人。大量拥有英国国籍的以色列人,只要回国参加预备役,就可能因为“服役本身”在英国面临刑事风险。ICJP显然希望通过个案制造判例,再向更多英籍以军人员发起诉讼。
但英国法院没有接受这套解释。
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治安法官保罗·戈德斯普林认为,A早已是以军预备役人员,返回报到只是履行既有的服役关系,并不等于重新接受一项军事委任。将双重国籍者所属的另一国军队简单认定为“外国军队”,还可能造成荒谬结果:英印双重国籍者加入印度军队、英巴双重国籍者加入巴基斯坦军队,都可能因此被英国追究。
法院还指出,《外国征募法》所说的“战争”是严格的法律状态,不能仅凭媒体、政治组织或者外国政府的表述认定。英国政府并未正式确认以色列当时正与某个对英友好国家处于法律意义上的战争状态。英国直到2025年才承认巴勒斯坦国,也不能倒推至A在2023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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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治安法院
更重要的是,历届英国政府都公开承认双重国籍者有权在其另一国籍所属国家的正规军中服役,包括以军。法院认为,这种明确而持续的政府立场,在本案中实际上相当于王室许可。
ICJP的问题还不只是法律解释失败。法院认为,该组织提交的公开网络资料不足以证明A的英国身份、新入伍行为以及法定战争状态;在最初单方面申请传票时,又没有主动披露英国政府的相反立场、检控机关指引、此前向警方提交的类似材料,以及组织、代理律师和部分证人之间的关系。
法院最终认定,这场诉讼的主要目的并非追究A实施的某项具体罪行,而是利用刑事法院推动政治议程,对A而言具有压迫性,构成对司法程序的滥用。法院拒绝发出刑事传票,随后判令ICJP承担A的全部法律费用,共计82130英镑,折合接近39万新谢克尔。
不过,这笔费用由ICJP承担,并非由波梅兰茨个人支付。法院也拒绝对负责案件的英国律师和大律师作出个人赔偿命令。法官承认,这部制定于19世纪的法律确实存在解释空间,属于可以讨论的灰色地带。真正严重的问题,是ICJP申请过程中缺乏充分披露,以及案件被政治目的主导。
波梅兰茨面临的以色列律师协会投诉,焦点在于她提交的专家意见。投诉方指控,她淡化了以色列“第8号紧急征召令”的法律效力,令人误以为身处国外的预备役人员没有返回以色列的义务,从而帮助ICJP把A的返国行为描述成“自愿加入外国军队”。
这项指控是否成立,目前仍不能仅凭媒体报道判断。以军规定会区分两种情况:一是预备役人员收到征召令后仍然出国;二是其已经身处国外时才收到命令。两者的报到期限和法律后果可能不同。要判断波梅兰茨是否故意误导法院,必须审查她的完整报告、A收到命令的具体时间、命令内容,以及她是否披露了与其结论相反的法规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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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军士兵在加沙执行任务的资料照片
律师有权代理不受欢迎的客户,也有权提出有争议的法律观点。仅仅因为她协助了亲巴勒斯坦组织,或者其意见不利于以军士兵,并不足以构成职业违规。否则律师职业伦理就会变成政治忠诚审查。
但专家证人与普通代理律师也有所不同。专家的首要义务是协助法院,而不是帮助委托方获胜。如果波梅兰茨明知存在关键法律规定,却故意省略、扭曲或作出缺乏专业依据的结论,那么问题就不再是政治立场,而是专业诚信。以色列律师协会有权调查发生在国外、但可能损害律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处分可以从警告、训诫和罚款,一直到停业甚至除名。
目前,案件仍处于投诉审查阶段。投诉不等于立案,更不等于波梅兰茨已经被认定违规。律师协会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应当是调取完整专家报告,要求她正式答辩,再判断其中是否存在故意误导或严重失职,而不是根据舆论直接将其除名。
这场争议的真正意义在于,“法律战”正在产生反噬。ICJP原本试图通过英国旧法,将一名没有被指控实施战争罪的预备役士兵送上刑事法庭;起诉失败后,参与行动的以色列律师又在本国面临伦理调查。司法程序一旦被当成政治武器,失败的一方也可能遭遇法律、经济和声誉上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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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人国际正义中心(ICJP)标识
当然,英国法院确认双重国籍者可以合法参加以军,并不意味着任何人在服役期间实施的行为都可以免责。若有具体证据证明英国公民在海外犯下战争罪,英国仍可依法调查和起诉。但“追究具体战争罪”与“把参加以军本身定为犯罪”是两回事。ICJP试图跨越这条界线,最终不仅没有建立先例,反而让其自身的诉讼动机和专业操守成为被审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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