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近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理会代表团应邀访华,实地察看日遗化武挖掘回收、销毁等作业现场,各方进一步认识到日遗化武对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今天的《蓝厅观察》聚焦日遗化武问题。
已在中国18个省区发现日遗化武
历史不会忘记。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秘密生产大量化学武器,并公然违反国际法,在侵华战争中使用,仅记录在案的就多达1200多次,造成中国军民伤亡2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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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战败前夕,侵华日军为掩盖罪行,将大量化学武器就地掩埋或弃于中国江河湖泊之中,严重威胁危害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据不完全统计,二战结束至今,日遗化武已造成中国民众2000余人伤亡。目前已在中国18个省区发现日遗化武。
日遗化武销毁仍面临严峻、突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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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并要求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包括遗弃化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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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世界和平与安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高胜接受《蓝厅观察》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约》明确遗弃国承担遗弃化学武器销毁的全部责任。在大量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日本承认在华遗弃化学武器的事实,并于1999年签署了中日政府备忘录来确保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销毁,明确承诺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
法理清晰,责任明确,多年来,中方持续敦促日方全面忠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政府备忘录规定的责任义务,加快日遗化武处置进程。日遗化武销毁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严峻、突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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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都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规定,日方本应于2007年内完成日遗化武销毁,然而,销毁进程严重滞后,禁化武组织审定的销毁计划已经四次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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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俄罗斯驻荷兰大使兼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塔拉布林先生作为禁化武组织代表团成员在吉林实地考察,他直言日遗化武处置进度不尽如人意。日本在二战期间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这是历史事实。《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遗弃化学武器必须由遗弃国负责销毁。这是日本的责任,是一项法定义务,绝非慈善之举,日本必须秉持诚意履行这项义务。我们认为日方应当加大工作力度,投入更多专业人员,同时也要加大资金投入。
日方拖延懈怠的背后包藏政治算计
日方重视不足、投入不够,而且迄今未向中方提供全面、翔实、准确的日遗化武线索信息。而这一系列拖延懈怠的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日本右翼势力根深蒂固的政治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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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胜分析指出,日本右翼势力长期存在否认侵略历史、淡化日军化学战罪行的思潮,部分舆论炮制"武器已经移交中方,并非日本遗弃"等错误说辞,试图推卸国家责任。
这种历史认知偏差传导到政府履约层面,日方将销毁工作视为外交负担而非国家必须履行的清偿战争罪责义务,项目预算、人员配置优先级偏低,缺乏推动销毁的内在政治动力。尽管有部分日本老兵出庭作证,证实当年参与掩埋、丢弃毒弹的史实,但未能改变日本政府整体消极姿态。这也与近年来,日本右翼日益猖獗,不断推进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的"新型军国主义"相呼应,是对二战历史认知的根本扭曲。
日方消极动向引发国际社会担忧
日方销毁化武的拖延与扩军备武的加速形成了刺眼的对比,这也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与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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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拉布林表示,我们如今看到,日本正在重整军备、推进其军事力量现代化,防止历史重演,必须遏制某些国家的军国主义野心。世界应当彻底消除化学武器,这是我们从二战、战后实践以及当下现实当中得出的共同教训。
当前,全球已宣布的库存化学武器都已完成销毁,而日遗化武成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框架下最主要未解决的遗留难题之一。中方敦促日方深刻反省侵略罪责,切实承担责任义务,加大各方面投入,全力加快日遗化武处理进程,全力搜集并及时向中方提供日遗化武相关线索信息,早日还中国人民以净土,还人类一个"无化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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