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下午,长沙一间邮局里,一沓举报信被唐时达塞进了邮筒。收件方涵盖省纪委监委、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四个部门。信里附着一份湘潭大学5月16日挂出的采购公告——一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预算40万元,走的是单一来源采购,案件名被星号遮住了。
省高院都裁定学校程序违法了,他为什么还在一封接一封地告?
被星号遮住的案子,正是他耗时七年、本硕博学历均被撤销的那场学历之争。
![]()
01 七年拉锯,一场买房纠纷如何打成学历官司
纠纷的根源不在学籍,而是一套房子。唐时达和唐一达是双胞胎,因为代持购房产生经济摩擦,矛盾逐步升级,最后竟牵出了学籍问题。
2018年,弟弟唐一达向湘潭大学反映,称哥哥冒用了自己的名字就读。两人此前曾达成过协议,弟弟也一度承认反映内容不实,后因一笔尾款反悔,举报被重新启动。
同年8月,唐时达的本科学历被湘潭大学撤销。他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再审,一拖就是数年。
这里需要把话说在前面:本文不去判断有没有冒名顶替——那是法院的活;真正要看的是程序——学历被反复撤销的这些年里,权力怎样运转,普通人又得承受多大的代价。
2025年8月,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学校撤销学历的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撤销原判决并责令重作。可到了11月,学校又以同样理由撤销了他的学历,此时他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已全部被撤。
2026年8月18日案件再次开庭,弟弟以第三人身份出庭,母亲当庭表示两个孩子是双胞胎、各自考取、不存在冒名。法院当天未宣判。到了9月9日,唐时达把质疑那笔40万采购的举报材料寄向了多个部门。
02 省高院判赢了,学历为什么还是没回来
不少人觉得省高院判了,学历就该恢复了,事情没那么简单。法院的裁定是"撤销原决定、责令重作"——否定的是原决定证据和程序都站不住脚,却没说不准学校重新调查之后再作一份新的。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为有一道明确约束:被判决重作之后,不得拿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搞一份差不多的结果,目的是防止胜诉判决落空、当事人反复空转。
湘潭大学的答辩思路是这样的:省高院只认定了旧决定程序有问题,没否定冒名顶替的事实本身,这次重新调查时补充了材料、细化了法律适用,因此不算重复行政。
争议恰恰卡在这里。一边是法律禁止换汤不换药,一边是校方认为补齐材料再作决定合法,二者的边界究竟在哪——这正是"重作裁定"最容易被技术性绕过的模糊地带。
七年官司好像又回到了起点。一审、二审、再审,好不容易等来一份撤销结论,没过几个月同样的结果又落下来,只是文书编号换了、材料多了一轮。如果"补充证据、细化理由"就能重启一个已被法院否定的结果,胜诉裁定对普通人的救济效果就大打折扣。
![]()
03 四十万律师费,为什么走单一来源采购
湘潭大学5月16日挂出的一则采购公告显示:一项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预算40万元,采购方式拟用单一来源——不经过公开招标,只指定了一家律所,案件名以星号代替。
头一个疑问落在金额上。一般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费在几万到十几万这个量级,40万即便对复杂案件也偏高,钱花在哪、涵盖哪些审级和服务,需要说得清楚。
第二个疑问落在采购方式上。单一来源采购有明确的法定适用门槛,例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必须与原有采购保持一致,一个诉讼代理项目是不是满足这些门槛,需要论证、需要公示。
第三个疑问落在时间上。公告挂出来的时候,唐时达因为学历被再次撤销而打的官司还在审理阶段,采购项目又拿星号把案件名遮住了,时间对得上、名称又含糊,难免让人联想。
学校花的是财政资金,每一笔都得经得起查。更何况这段关系里学校和学生正站在对面打官司,为什么花这笔钱、选了谁、依据是什么,更应该摊开讲。
不过话说回来,有疑问不等于有定论。采购方式到底合不合规、这笔钱是不是真花在了这桩案子上面,需要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去核实,也需要校方自己说清楚。这里只是把几个绕不开的问题先列出来。
![]()
04 一个学生对一所大学,力量差在哪
把七年诉讼拆开来看,个人跟高校之间横着三重不对等,这也是这场官司最消耗人的地方。
第一重是信息。入学记录、学籍档案、校方调查材料等核心证据基本攥在学校手里,学生想拿只能走信息公开申请或法院调取,途径窄、内容少。
第二重是资源。校方可以拿预算请专业律师、调动行政力量,还可以通过再次作出决定把程序拉长,当事人却只能一边上班一边掏钱、一边跑腿。
第三重是专业积累。学校有常年处理法务的人,当事人得从零学起行政诉讼怎么打,光是理解"撤销重作""单一来源"这些术语就得花不少工夫。
有几层关系需要理清。实体和程序是两码事——无论最终是否认定冒名,撤销学历都得依规矩来,实体有问题也不能走违法程序去处理。采购环节有疑点当然要查,但供应商是否合规跟当事人有没有涉及贪腐是两件事,结论没出来之前只能质疑、不能扣帽子。而这件事表面看是兄弟之间闹翻了,背后关联的却是高校处理学生该走什么流程、财政支出该不该公开——跟每个人都可能扯上关系。
那么一个普通人同时面对档案壁垒、预算黑箱和专业团队,胜算能有多大?
05 判决被技术性绕过,伤的是司法权威
裁定撤销、要求重作,本来是法院盯着行政机关别出错的重要方式。可一旦重作环节靠"补材料"就轻松绕回原点,受伤的是裁定本身的分量——法院花了好几年才查清楚的程序毛病,到头来并没有真正改善当事人的处境。
落到个人头上,代价是实打实的。七年诉讼,从博士生变成学历全无,来回开庭、上诉、补材料,整个生活节奏都被改写了,而程序照样可以一轮一轮往下走。
学校这边也有需要反省的地方。撤掉一个人的学历是影响一辈子的事,调查、告知、听取申辩、复核,每个环节都该比一般管理行为更慎重,而不是被法院挑出毛病之后补补材料就能交差。
采购监管这块同样值得盯。如果涉及诉讼的敏感服务可以高预算、不招标、连案件名都隐掉,财政资金的外部监督就形同虚设了——这不是某一所学校独有的毛病,整个高校系统在采购透明度上都得补课。
这种漏洞要是长期没人堵,外界接收到的信号会很糟糕:打官司赢了又怎样,纸面上赢了、现实中照样输。时间一长,人们对走法律途径的信心就会一点一点被磨掉。
也正因为这样,唐时达一直告下去才有了超出个案本身的意义。"重作裁定怎样才能不空转""高校的钱花出去谁来看着"——这些本来藏在个案背后的制度问题,被他逼到了不能再回避的位置。
![]()
06 程序正义,是每个普通人的护身符
案件最终谁对谁错,得等法院和有关部门给出结论,本文不做预判。但无论结果怎样,有三条制度层面的启示已经清楚了。
"重作裁定"得长出牙齿。通过司法解释或者裁判规则把口子扎紧:行政机关重做时新添了什么证据、换了什么说法,都得拿出来审,不能让"文书换个号、结果还是那个结果"变成常态。
高校作出重大处理决定和花公共资金,都得更加公开。撤学历之前要让当事人有机会说话、有机会申诉;涉及诉讼的敏感开支要把预算和选供应商的理由讲清楚,接受师生、审计和外界的审视。
普通人打官司的成本也要实实在在降下来。让公民面对大机构的时候,查资料更方便、对裁判走向心里更有底、请律师不至于倾家荡产,不用把最好的几年都搭在一轮又一轮的程序上面。
程序正义从来不是为了偏袒谁,它护的是每一个普通人——今天挨着的是唐时达,明天换作任何一个跟机构打官司的你我也一样。只有程序被当回事,实体上的公正才有落脚点。
湘潭大学校门口,唐时达攥着厚厚的材料和回执站在那里,抬头望了一眼校名,满脸疲惫却一步没退。他争的不只是自己那张文凭,更是"打赢了官司就该算数"这个最朴素的想法。等到裁定不被绕过去、公共账目晒得出来、普通人讲理不必搭上七年,正义才当得起"护身符"三个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