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发文称,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成功打掉以杨某龙为首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在芝罘区龙海家园、祥和路、环海路、幸芝路区域内,对沿街商户、流动摊贩以收“管理费”“摊位费”的名义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犯罪团伙3名主要骨干成员杨某龙(绰号大龙)、于某日(绰号于飞、小胖)、栾某千已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请相关受害人、知情人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线索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同时,公安机关正告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主动投案、检举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动投案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举报线索邮寄地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扫黑办(荆峰路1号)264000
联系人:鞠警官 、郭警官
电话:0535-6651354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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