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落地实施,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退休返聘、超龄再就业群体的规章,对企业用工、退休人员再就业都作出全新约束,事关大量退休返聘人员的切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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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退休人员返聘大多按照劳务关系处理,没有完整劳动保障。不少企业认为返聘人员不用缴纳社保,用工成本低,发生工伤事故后,往往互相推诿,维权十分困难。新规出台,填补了制度空白,不再简单以退休年龄划分用工关系,而是以实际劳动事实为基础,明确双方权责边界 。
新规有几项核心变化值得重点关注。第一,强制参加工伤保险。企业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用出钱。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商业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没有参保的,相关赔偿全部由企业承担 。养老、医疗等其余社保,企业没有强制缴纳义务。
第二,保障劳动报酬底线。返聘人员正常提供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不能用实物、购物卡抵扣薪资,严禁克扣拖欠劳动报酬 。同时要求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把岗位、薪资、工时、工伤责任全部写清楚,不允许口头约定用工。
第三,规范工作与休息。新规原则上不安排超龄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费。企业应当结合身体状况安排合适岗位,不得安排高危、重体力作业,做好安全生产培训,保护退休人员人身安全 。需要注意,返聘人员一般不享有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等部分劳动待遇。
新规也厘清了适用范围,已经办理弹性延迟退休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依旧按照劳动关系管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再就业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看清工伤、薪资相关条款,保留考勤、工资流水等证据,遇到权益受损可以向人社部门反映维权。对于企业,也不能再沿用旧的用工模式,不缴工伤保险、随意压低工资都属于违规行为,将面临相应风险。
退休返聘新规,既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实现老有所为,也为银发再就业群体筑牢权益防线,平衡企业用工成本与劳动者保障,让退休再就业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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