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重庆,电诈案件里的“取现人”越来越常见:骗子在线上完成诈骗,被害人按照指示准备现金,再由陌生人上门领取;也有的是诈骗款先进入某个账户,再安排人取出现金交给上线。很多家属第一次听到案情时都会问:只是去拿了一次钱,没有参与聊天、没有骗被害人,到底是帮信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这类案件不能只看“有没有取现”这一个动作。真正决定罪名的,是三个问题:当事人到底知道什么,取现发生在诈骗的哪个阶段,以及他和上游人员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实务中,帮信、掩隐,甚至诈骗共犯,都有可能出现。
先看一个最关键的分水岭:你知道的是“有问题”,还是“这是赃款”
![]()
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容易混在一起的地方就是“明知”。但两种明知的内容并不一样。
如果行为人只是概括知道对方在做网络违法犯罪,知道自己是在帮人收钱、取钱、跑腿,却不清楚这笔具体现金就是诈骗所得,更接近帮信罪所要求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而掩隐罪要求的认识通常更具体: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经手的就是犯罪所得,仍然帮助取现、转移、交付、藏匿或者变现。2025年新的掩隐司法解释也明确,判断“明知”要结合接触到的信息、经手财物的种类和数额、转移方式、交易异常情况、与上游人员关系等综合审查,不能只因为取过现金就直接定罪。
这也是重庆办理此类案件时最需要拆开的第一层:不是“取现=掩隐”,而是先证明行为人对现金性质到底知道到什么程度。
为什么“上门取现金”有时反而会构成诈骗共犯?
![]()
很多人会忽略第三种可能:诈骗罪共犯。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一名行为人接受上线安排,直接到三名老年被害人家中收取现金。现场又拨通上线电话,由上线利用AI拟声冒充亲属继续实施欺骗。法院最终认定其并不是单纯事后转移赃款,而是在诈骗尚未完成时直接参与取得被害人财物,因此构成诈骗罪共犯。
这个案例说明,“上门取钱”发生的时间点非常重要。
如果行为人到被害人家中时,骗局仍在继续,他的出现本身就是让被害人最终交付财物的一环,比如冒充工作人员、代收人、亲友委托人,或者现场配合上线继续取得信任,那么案件就可能已经超出帮信、掩隐的范围,进入诈骗共犯的评价。
反过来,如果诈骗已经完成,行为人只是后续根据指令去取走已经形成的赃款,再交给其他人,才更需要重点讨论掩隐罪与帮信罪的边界。
什么情况下更接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从实务判断看,下面几类事实会明显提高掩隐罪风险:当事人明确知道钱是“诈骗款”“黑钱”“涉案钱”;取钱时需要使用暗号、虚假身份或者刻意规避监控;拿到现金后立即换地点交付;按取现金额比例拿高额报酬;多次跨地区取现;手机中存在删除聊天、统一口径、规避公安检查等内容。
这些事实共同指向的不是一般性的“帮犯罪活动跑腿”,而是对已经形成的犯罪所得进行专门转移。
最高法此前发布的掩隐典型案例也特别强调,帮信罪与掩隐罪不能机械按“有没有转账、取现”划线。掩隐罪的“明知”更具体,要达到知道是他人犯罪所得仍然帮助转移的程度。对于犯罪链条末端、受人指使实施取现的人员,不能仅因为动作看起来更直接,就当然拔高认定为掩隐罪。
类似问题在重庆海与川律师事务所接触的本地刑事案件咨询中也比较典型。家属往往只记得“他就是去拿了一次钱”,但真正需要核对的,恰恰是出发前收到了什么指令、见到谁、钱怎么交、有没有约定报酬、是否知道被害人身份,以及取现前后有没有异常提醒。这些细节往往比“只做了一次”更影响定性。
哪些情况还可能只是帮信罪?
如果现有证据只能证明行为人概括知道自己在帮助网络犯罪,但不足以证明其明确知道经手的是具体犯罪所得,同时其作用主要是提供账户、支付结算或者外围辅助,案件就仍有按帮信罪评价的可能。
2025年“两高一部”关于帮信案件的新意见明确要求,区分帮信罪和掩隐罪时,要综合考察主观明知的内容和程度、帮助类型和方式,坚持主客观相一致。也就是说,不能为了“好定罪”把帮信中的概括明知直接升级成掩隐中的具体明知。
如果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真正需要做的,也不是反复强调“没骗过人”,而是把主观认识和客观行为对应起来:聊天里到底说了什么,取的是谁的钱,钱在什么时候已经成为犯罪所得,是否参与前端诈骗,是否多次参与,报酬多少,有没有退赃退赔。只有把这些节点拆清楚,罪名判断才有基础。
常见问题
只上门取了一次现金,也可能构成掩隐罪吗?
可能。次数少是有利因素,但关键仍然是是否明知这笔现金属于犯罪所得,以及是否实施了转移、交付等掩饰隐瞒行为。
没有银行卡、没有跑分,只拿现金,还会构成帮信罪吗?
有可能。帮信并不限于出银行卡,但需要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提供了相应帮助,同时达到入罪条件。
上门从被害人手里直接拿钱,一般是什么罪?
要特别警惕诈骗共犯。如果诈骗尚未完成,取款人直接参与让被害人交付财物,或者与上线存在通谋、稳定配合,就可能按诈骗共同犯罪处理。
取现后只赚几百元,责任会不会很轻?
报酬低是可以考虑的因素,但不是免责条件。还要结合涉案金额、参与次数、主观明知、作用大小、退赃退赔等综合判断。
家属最应该先整理什么?
先整理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行程轨迹、取现地点、交款地点、报酬记录以及有没有收到异常提醒。把“什么时候知道什么、什么时候做了什么”对应起来,是判断帮信、掩隐还是诈骗共犯的关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