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
蹭热播影视剧名字卖酒
篡改他人直播带货切片换品牌带货
用AI批量写测评抹黑竞品
这些行为到底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选取9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内容既包括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传统消费领域,也涉及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和重点领域。
傍名牌、蹭剧名被判侵权
案例一:
某珠宝公司将“金六福尚美”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使用,被“六福”“六福珠宝”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某营销公司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六福”商标经过其注册人某集团及某营销公司的持续推广、使用,已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某珠宝公司作为同业经营者,在后登记企业名称时,对在先注册且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六福”商标应当知晓,但仍将完整包含“六福”字样的近似标识“金六福尚美”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并使用,主观上攀附“六福”商标商誉的故意明显,客观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提供的商品来源于某集团或其企业本身与某集团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管理公司、某酒业公司委托某啤酒公司生产多款“狂飙”品牌酒类商品,在瓶身、瓶贴、瓶盖、包装箱等位置突出使用“狂飙”变体文字,字形风格与影视剧《狂飙》片头所用“狂飙”字体高度近似,并在线上、线下的大规模宣传活动中,搭配使用影视剧《狂飙》的主人公名称等元素以及影视剧画面。法院经审理认为,“狂飙”虽是常见词汇,但作为影视剧名称,随着热播已与该剧形成稳定对应关系,能够发挥识别作用,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某管理公司、某酒业公司、某啤酒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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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内卷式”恶性竞争
案例一:
某传媒公司截取艺人黄某此前公开的直播切片内容,利用技术手段篡改配音,将黄某推荐的面膜品牌替换为其他品牌同类产品,并挂载对应商品链接带货牟利。法院审理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虚假宣传行为不仅包括直接针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等所作宣传,还包括对商品的推广关系进行的商业宣传。该商业宣传为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且该虚假信息易误导消费者认为某传媒公司推广的面膜商品与黄某存在关联或系黄某推荐,从而为其带来不当竞争优势,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二:
某公司系“刀片电池”的专利权人,某电池公司系其全资子公司,主营“刀片电池”的研发生产。作为同业经营者,某新能源公司为推广自身电池产品,法定代表人孙某在其运营的某平台账号发布“刀片电池”与固态电池穿刺对比视频,恶意剪辑他人在先发布的“刀片电池”穿刺测评视频,保留穿刺与起火镜头并加以拼接,营造“刀片电池”一经穿刺即起火的虚假效果,引发社会公众对“刀片电池”的大量负面评论。法院判决明确,同业经营者为推广自身产品,恶意剪辑、拼接测评视频以歪曲真实情况,并发布不实言论、贬损竞争对手产品性能的,构成商业诋毁。
案例三:
某百货公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商品对比视频,在没有权威检测、行业标准等专业依据支撑的情况下,宣称对比商品“含量都不达标”“钙铁锌是淀粉做的”。视频中,对比商品的“诺特兰德”品牌标识虽然被遮盖,但外包装形式仍得到清晰展示,且该视频评论区上方由平台自动生成“大家都在搜:诺特兰德钙铁锌……”评论区还显示,相关消费者根据外包装罐特点识别出该商品为“诺特兰德”钙铁锌直饮包。法院判决明确,侵权人虽在直播营销中遮挡对比商品的品牌标识等信息,但消费者仍可通过对比商品的外包装等识别对比商品来源的,应当认定对比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即为该商业诋毁行为的损害对象。
AI、平台“技术外挂”也有明确边界
案例一:
某科技公司运营的“某安全浏览器”在用户访问原创文学网站“某网”时,设置了“阅读模式”。这一模式通过转码技术对“某网”页面进行重构,删除了用户登录、充值、打赏、订阅等功能,同时在重构页面中嵌入“AI阅读助手”等自身功能,并设置会员专属标识,引导用户付费开通其“AI大会员”。此外,该浏览器还在“某网”页面底部自动插入“浮窗链接”,关键词包含“作品名称+免费阅读全文”等指向盗版网站的词汇。法院判决明确,超出必要范围,系统性替代他人网络产品核心功能并嵌入自身服务牟利的转码重构行为,以及主动插入具有盗版指向的链接,影响用户选择并不正当干扰他人网络产品正常运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软件公司利用人工智能等工具批量生成大量针对某科技公司“进销存”软件的介绍、点评文章,并将其中含有“某进销存软件”字样的多篇文章发布至其官网,目的是利用搜索引擎的自然检索规则,使其官网发布的多篇涉案文章可以被检索并呈现至相关公众的检索结果中,以吸引相关公众点击文章中设置的其自有产品链接,实现引流目的。法院审理认为,该行为降低了某科技公司的用户流量和交易机会,同时在网络中制造了大量垃圾信息,造成数据污染,扰乱了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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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聂国春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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