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获悉,上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5日起,上海市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目录内非免疫规划疫苗产生的疫苗费用及注射服务费,同时支持医保家庭共济,进一步减轻市民接种负担,助力健康上海建设。
根据政策规定,适用范围为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种《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集团采购中选产品目录》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含被动免疫类生物制剂)所发生的疫苗费用与注射服务费。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直接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上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可通过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相关接种费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接种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非免疫规划疫苗为公民自费、自愿选择接种,接种需收取疫苗费用以及注射服务费。本次政策落地,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范围拓展至非免疫规划疫苗及对应的注射服务费,是上海立足本市实际、落实国家相关要求推出的惠民举措。政策落地后,将更好引导市民树立主动健康管理理念,鼓励群众按需接种疫苗,降低预防性健康支出压力,持续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防护水平,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市民可通过多个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登录上海药品集团采购(GPO)服务网,查询疫苗品种、价格;登录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便民服务”栏目,查询接种门诊信息、定点资质、联系电话。接种门诊实际供应疫苗品种以现场公示为准。此外,随申办、健康云App或小程序、“上海疾控”微信公众号也可查询接种相关信息,方便市民就近预约接种。
上海市医保、卫健、疾控部门提示,非免疫规划疫苗遵循自愿接种原则,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健康状况按需选择。各相关部门将协同做好政策落地保障,加强接种服务管理与政策宣传解读,持续优化便民查询、接种服务,让惠民医保政策切实惠及广大市民。
(总台记者 王殿甲)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