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按时足额交物管费,空置的房子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物管打开,成了邻居堆放杂物的“仓库”?
近日,深圳光明区新美一村一位业主发帖讲述了这一遭遇。对此,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回应表示物业服务企业接诉后,已督促该住户将所有杂物全部搬离。物业服务企业总部反馈拟对涉事现场负责人作出降职降薪处罚,相关内部流程正在推进中。
市民反映
空置房被物管私自开门
给邻居堆东西
据发帖市民介绍,其在光明区的房屋一直空置,物管费每月一分不少按时缴纳。日前,其入户查看时发现,自家房屋竟被物管私自打开,供邻居堆放物品,俨然成了仓库。
该市民随即质疑:物管有何权力擅自打开业主房门?又是谁允许将我的房子给他人使用?其还追问新美一村龙城物业管理处:“谁给的权力开我的门?我交的物管费,是让你把我家当仓库用的吗?如果屋内东西丢了、坏了,又该由谁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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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图源:IC photo
公开资料显示,新美一村为光明区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之一,位于新湖街道公常路(北线)南侧、光侨北路西侧,主要解决新羌广深港客运专线(光明段)拆迁安置需求,共建成264套住房。目前由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
街道办回应
拟对涉事现场负责人
作出降职降薪处罚
针对上述事件,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回应称,对此高度重视,已立即派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联系了解诉求,并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约谈物管现场负责人。有关情况如下:
8月19日,区住建局对新美一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住户在楼道堆放大量杂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当场责令其清理整改。
物管现场负责人未征得业主同意、亦未提前告知,擅自打开该业主空置的房屋,临时存放其他住户的楼道杂物,并要求其检查结束后及时搬离。后因该住户未按时清理,业主于8月21日入户时发现屋内堆放杂物并向物管反馈。
物业服务企业接诉后,已督促该住户将所有杂物全部搬离。对此,街道已将该情况反馈至物业服务企业总部,其反馈拟对涉事现场负责人作出降职降薪处罚,相关内部流程正在推进中。
同时,街道将取消该物管在本年度物管评优、物管经理评优资格,并要求物管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房屋管理、临时处置等制度,杜绝侵害业主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街道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巡查督导,压实物管主体责任,畅通业主诉求渠道,切实保障辖区业主合法权益与居住环境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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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蔡诗妍
编辑:蔡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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