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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能否与主题党日合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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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基层在落实中常有疑问:这两项工作能否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答案是肯定的。合并开展不仅不违反规定,而且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但必须明确:合并开展不等于合并记录。活动可以统筹,程序不能简化,记录应当分别留存。

一、政策依据:二者在制度设计上并不互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原文: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同一部条例第十六条原文: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由此可见,第十六条已将"进行民主议事"明确列为主题党日的内容,而民主议事正是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

从制度定位看,二者并不属于并列的两项制度:主题党日明确的是"何时开展组织生活",党员大会明确的是"本次组织生活研究决定什么事项"。前者是时间安排,后者是具体内容,相互衔接、统筹开展具有明确依据。

二、操作规范:先组织学习,后进行议事

合并开展时,议程安排应当先学习、后议事。先集中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再研究讨论具体事项,有利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议事共识。

第一步|完成主题党日规定动作
组织党员现场交纳当月党费,开展集中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做好签到和记录。

第二步|清点人数,转入党员大会议程
由主持人报告应到、实到及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后宣布开会,随后依次进行:支委会工作报告 → 充分讨论 → 表决 → 形成决议。

第三步|结合当月主题开展延伸活动
可安排志愿服务部署、党员政治生日等环节,与本次主题党日主题相呼应。

例如,某门诊党支部当月主题党日主题为"改善就医感受",在集中学习上级关于优化就诊流程的部署要求后,随即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表决"党员责任诊区"的设置方案及责任人,实现了理论学习与议事决策的有机衔接

三、重点把握:两个"半数"的计算口径

这是合并开展时最容易出现偏差的环节。《条例》第十一条还有如下规定: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来源:《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第四款

两个"半数",计算口径并不相同,实践中须严格区分:

(一)会议能否召开——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看的是到会人数。

(二)决议能否通过——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此处分母是"应到会",不是"实到会"。

举例说明:某支部共有党员12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故有表决权的党员为11人。

当日实到8人(含该名预备党员),其中有表决权的到会7人,超过11人的半数,会议可以召开

但在表决环节,赞成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11人)的半数,即至少6票方可通过。若按实到7人计算、误以为4票即达半数,则该决议不能成立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涉及选举事项的,应当单独规范进行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来源:《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选举的到会门槛由"半数"提高至"五分之四",且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设监票人、计票人(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因此,当日主题党日的学习、交纳党费等环节可照常进行,但选举环节应严格按照党员大会的法定程序单独组织,会议记录也应单独成篇。

(二)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7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一般只能统筹安排、一并开展,这是允许的。但记录时应当把"学习""议事""表决"三部分分别载明,标题可写为"主题党日活动(含党员大会、党课)",不宜笼统记为"开展活动"。

(三)党员难以集中的情况

学习环节可采取线上方式组织,也可事后安排补学;表决环节不得以线上接龙等方式代替,应当在会议上当场进行并如实记录。确因特殊情况难以集齐人员的,可适当提前或延期。主题党日遇节假日等不能按期开展的,不少地方明确:经上级党委同意后可适当提前或延迟,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完成

五、记录归档:分别记录、分别留存

主题党日记录:载明学习内容、参加人员、党费交纳情况、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等。

党员大会记录:载明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具体票数、形成的决议等。

两类记录应当分别整理、分别归档。这既是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也便于上级党组织调阅检查时如实反映程序执行情况。

以上梳理依据现行党内法规,供基层党务工作者参考。具体执行中如遇政策把握不准的事项,建议及时向所在上级党组织请示。

信息来源:本文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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