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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死亡!物业被追刑责!佛山公布一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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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佛山消防官微发布《公告 广东佛山勤天汇22栋3104室“2·23”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该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现发布相关调查报告,公告详情如下:

2026年2月23日5时24分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勤天汇22座3104住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3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78.8万元

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迅速查清起火原因,稳妥做好相关善后处置,深入排查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市消安委副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供电局及高明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牵头下对事故展开调查,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勤天汇22座3104住宅“2.23”火灾事故是一起发生在高层住宅小区内的非生产经营性场所较大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地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勤天汇小区二期住宅22座(图1),小区东面为苏荷路,西面为荷富大道南,南面为丽江路,北面为行知街,总的建筑面积为约56万平方米,共为21栋楼。


(图1 勤天汇卫星定位图)

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一)起火建筑和房屋情况

起火单位所在建筑为勤天汇小区二期住宅22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99.7米,地上32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20177.08平方米,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起火场所为勤天汇小区22座3104室(图2)(该房屋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消防竣工验收,且通过验收时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验收合格证编号:YS2019066号),房屋产权人为柳某某、梁某某,于2023年8月购买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0032949,建筑面积98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套内面积79.27平方米,商品房二手买卖合同载明交易总价为人民币78万元。


(图2 3104房平面图)

起火住宅所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32层,地下2层,每层6户,设有2部疏散楼梯,楼梯至首层直通室外。建筑每层设有室内消火栓2个,内配备消防水枪、水带,设有干粉灭火器2具;每层设有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若干、感烟火灾探测器6个。

(二)涉事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情况

广州市勤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31500185X8),负责人为吴某某,成立日期为2014年9月11日,注册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928号10座205(住所申报),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等。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由物业经理吴树森负责。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情况

广东安之家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X1LGGXA),法定代表人为梁某某,成立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注册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810室A(住所申报),经营范围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

广东安之家工程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开始对“勤天汇小区10栋至22栋、负一层及负二层地下室”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余某某,维保人员为中级技能消防设施操作员潘某某。

事故接警、灭火救援及政府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火灾接警情况

2026年2月23日6时03分,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勤天汇22座3104住宅着火。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支队指挥中心同时调派荷富路站、高明大道东站2个队站,共6车36人到场处置,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6年2月23日6时16分,荷富路站第一出动力量到达现场,6时17分,高明大道东站3车19人到达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到场力量全力排查、搜救被困人员和控制火势蔓延。6时28分现场明火基本控制,6时59分,现场明火被全部扑灭。7时15分,现场清理完毕。在扑救火灾过程中,6时57分,搜救小组最先发现西侧最里面主卧卫生间地上有一名被困人员(1名大人),后续搜救小组对房间仔细搜寻发现还有两名被困人员(2名小孩)在主卧地上,现场搜救人员将3名被困人员转移至楼梯间安全区域,7时17分,医护人员到达31楼楼梯间,对被困人员开展救治,8时00分,被困人员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地方党委、政府等各级领导应急处置情况

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高度重视,消防救援机构接处警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符合程序,相关环节紧密衔接,信息报送流转及时,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四)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高明区政府立即组织属地政府成立善后处置工作小组,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统筹街道综治、应急、卫健、司法、妇联、派出所及社区等单位骨干,并同步与区公安、消防救援、妇联等部门强化联动,“多对一”开展善后服务工作。2026年4月14日促成广州市勤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事故直接原因、火灾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原因

(一)起火原因

经调查,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为3104房客厅东墙中部小型电冰箱(距客厅北墙推拉门3.6米)故障引燃相邻可燃物所致

认定依据如下:

1.火灾发生后,市、区消防救援机构第一时间开展火灾调查工作,迅速走访询问有关人员,及时了解火灾相关情况。根据客厅痕迹勘验及电冰箱压缩机回气管痕迹鉴定情况,起火部位认定为3104房客厅东墙中部小型电冰箱处(距客厅北墙推拉门3.6米)。

2.经调查,3104房客厅东侧起火点附近电冰箱所使用的电气线路和客厅西侧监控设备(品牌:视洞P30-1)使用的电气线路为同一路,室内监控设备在手机APP后台显示的设备离线时间是2026年2月23日5时24分,3104房间客厅小电冰箱和监控设备所使用的电气线路为最早断电的回路,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 年2月23日5时24分许。

3.着火部位只放有电冰箱和与其相连接的电线排插,电冰箱内部烧蚀严重,冰箱压缩机铜质回气管有1.1CM长的破损缺口,压缩机回气管一侧(南侧)面铁板有烧蚀痕迹。

4.对房屋女主人梁某某调查证实:2月23日早晨出门上班前听到冰箱压缩机工作声响比平常大,就向下调节了制冷功率的旋钮,从7档到5-6档。

5.经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Y2621010805000192)显示,经EDS成分分析,小冰箱压缩机回气管所含金属元素为铜。经现场物品摆放位置分析:如遇外部火源,正常情况下难以在特定点位对该铜质回气管造成单独的破损口,不排除铜质回气管因冰箱压缩机长期震动摩擦或其他外力影响造成破损的可能。另经宏观分析,送检的小冰箱电源线残骸未发现有检验检测价值的痕迹。

6.现场实验:购买同类型电冰箱进行了模拟实验,根据广东震华痕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模拟实验报告》(粤震司鉴所〔2026〕模拟实验4号)显示,冰箱使用的冷媒R600a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到明火、短路电火花等能引起燃烧且会进一步引燃冰箱内的可燃物。

7.排除放火引起火灾的因素。据调查访问、现场勘验,查看监控录像、3104房智能门锁后台数据均证实:23日上午4时57分房屋女主人出门上班前至火灾发生前,3104房户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无可疑人员逗留和进入;根据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的报告显示,该起火灾排除刑事案件嫌疑。

8.排除雷击引起火灾的因素。高明区气象局的《气象数据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前后高明区无雷击、台风等现象。

9.排除物品自燃引起火灾的因素。经现场勘查,起火部位摆放的物品为沙发、冰箱、空气炸锅、纸张杂物等非自燃物质,不能引起物品自燃。

10.排除电气线路问题引发火灾的因素。根据调查访问、3104房的电表数据分析、现场勘验及送检,着火部位未发现电气线路故障痕迹。

综合以上所述,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5时24分许,起火部位为3104房客厅东墙中部小型电冰箱处(距客厅北墙推拉门3.6米),起火原因为小型电冰箱故障引燃相邻可燃物所致。

(二)火灾蔓延扩大原因

1.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的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长期存在故障未及时修复,消防给水管道及加压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火灾发生时,消防水泵房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未能正常供水,直接影响火灾扑救效率。

2.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物业单位未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指派无相应资质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发生时,物业公司安保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及应急操作技能,未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面对火灾突发情况无法采取规范有效的初期处置措施。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履职不到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职责,在烟感报警器发出火灾警报、远程监控系统同步提示预警的关键节点,未按操作规程及时核查火情、确认报警信息,仅通过室外简单查看便擅自消除警报,导致火灾早期预警功能完全失效,错失最佳初期处置时机。

4.火灾报警处置滞后。火灾于5时24分许发生后,相关值班人员未及时察觉火情、主动上报,直至6时03分,同小区住户发现冒烟后才进行报警,报警延误时长近40分钟。

事故有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广州市勤天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保持2人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所有值班人员均未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火灾发生时只安排1名值班人员上岗。

2.应急处置意识不强,处置能力不足。佛山市安立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远程监控中心分别于2026年2月23日5时33分、6时02分、6时15分三次致电该小区物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符某某直至6时15分(火灾发生51分钟后)远程监控中心第三次来电值班人员符某某才告知远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火警。

3.消防设施存在大量故障未及时维修,且存在停用消防设施的情形。火灾发生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模块存在故障,消防控制室无火警提示声,火灾现场声光报警未能正常动作,消防水泵房水泵控制柜现场未设置在自动供水状态,严重贻误灭火救援。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且组织管理混乱。广州市勤天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广州市勤天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楚、不掌握、不具备应有的消防管理能力。

5.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缺失。广州市勤天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制作不完善,未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物业工作人员和小区居住人员自防自救意识差、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6.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广州市勤天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处理相关消防安全隐患。

(二)广东安之家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安之家工程有限公司(勤天汇小区消防设施维护单位)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的陈某某从事勤天汇小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制作的勤天汇小区月度维保报告未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维护操作员本人签名确认即将相关情况报物业企业签收,维护保养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和物业单位之间签署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中未明确该项目具体负责人

事故涉及有关方面的主要责任

(一)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日常履行巡查职责不到位,未履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对高层建筑专项排查整治未落实全覆盖,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勤天汇小区违法问题。

(二)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指导镇街消防工作不到位,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未及时发现勤天汇小区存在违法和重大火灾隐患问题。

(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未落实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府第十六批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不到位,未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的部署要求,未落实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要求,未及时发现勤天汇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

(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未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的部署要求,未及时开展高层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未及时发现勤天汇小区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未持证值班的问题,未发现勤天汇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等常年存在故障的消防隐患。

(五)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落实实施佛山市政府第十六批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办公室(消防救援所)未切实做好辖区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工作,未及时发现勤天汇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

(六)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社区居委会

未能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开展群众性的自防自救工作力度不足,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小区消防安全问题。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1.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人)

广州市勤天物业高明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吴某某、杜某某、符某某,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放任,违规安排无证人员值守消防控制室,违规聘用无证值班人员,收到预警未经现场核查、谎报误报延误报警,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送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

事故调查组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及人员可能存在的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佛山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经佛山市纪委监委调查,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和10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对时任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水务办下属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城乡服务组办事员罗某某予以党纪处分;对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高明区荷城街道等单位9名党员干部予以诫勉或者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广州勤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议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对广州勤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将该公司纳入广东省消防安全领域失信惩戒管理。

2.广东安之家工程有限公司对未依法履行对勤天汇小区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负有责任。建议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对广东安之家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三)其他建议

1.责成荷城街道办党工委向高明区委、荷城街道办向高明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2.责成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向高明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事故主要教训

(一)物业单位主体责任悬空,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单人值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长期故障未修复,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导致火灾初期无法正常供水。日常防火巡查流于形式,微型消防站未建立,员工缺乏基本应急处置能力。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失职,错失初期火灾扑救黄金时间

值班人员在接到远程监控中心多次火警提示后,未按规定到现场核实,擅自判定为“误报”,延误报警近40分钟,直至住户发现冒烟才报警。火灾于5时24分发生,报警时间为6时03分,严重贻误灭火时机。

(三)消防维保单位履职不到位,技术服务质量严重缺位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维保工作,月度维保报告未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员签字确认,合同未明确项目负责人,存在严重管理漏洞。

(四)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隐患排查存在盲区

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等单位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未及时发现勤天汇小区长期存在的消防设施故障、控制室值班违规等问题。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日常巡查走过场。

(五)居民居家火灾防范意识薄弱,自救逃生能力严重不足

事故中3名遇难者均为吸入有毒烟气致死,反映出住户家中未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未配备防毒面具、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缺乏夜间火灾逃生意识和能力。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认清严峻形势,压紧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这起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环节中,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消防救援所要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监督执法、警示教育、上门指导、服务群众”等六大职能,健全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聚焦突出问题,深化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建强微型消防站并实体化运行,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要加强高层住宅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管理单位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门常闭、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通道占用、电气燃气管道规范、微型消防站运行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逐一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坚决消除死角盲区。

(三)统筹兼顾治理,加强重点领域场所火灾防范

各级各部门要深度聚焦本地本行业突出风险,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为牵引,巩固深化前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和养老机构、小型场所治理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动火作业、保温材料、畅通“生命通道”、经营性自建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强化警示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2·23”火灾事故教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高层住宅防火、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电气燃气安全、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制作播放一批针对性强的火灾警示片、公益广告和宣传提示,在楼宇电视、户外大屏、社区广播等高频次滚动播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活动,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五)固本强基拓新,夯实抗御火灾风险安全基础

各区要科学编制“十五五”消防工作规划,巩固提升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战勤保障等建设水平。要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建设发展专项规划,逐步填补队站建设缺口。根据本地主要灾害事故类型、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配齐充足的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和战勤保障装备。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老旧工业园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实施内容,加快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要参照《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督促村居社区、工业园区、重点单位和住宅小区深化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和能力提升,探索建立区域联合值守机制,提升区域性联防联救能力水平。

来源:佛山消防官微

编辑:南都N视频见习研究员 黎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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