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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参与人)合法权益,惩治犯罪,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法对昆明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将案件公告如下:
一、该案目前处于侦查取证阶段,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二、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办案与追赃并重”的原则,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三、案件即将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请涉及该案件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参与人)于2026年10月31日前进行登记报案,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一)报案人员自述材料(需写清投资人的详细信息,每次投资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本人支付款方式及账号,返款的方式、账号、金额等信息);
(二)报案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投资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协议》《收据》复印件;
(四)提供支付投资款、收到返款的依据(通过银行转账的提供银行交易明细,通过微信转账的,提供微信转账的截屏依据,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提供支付宝转账记录,刷卡支付的提供POS机刷卡小票);
(五)投资过程中与工作人员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涉及项目介绍、返款及投资依据的请截屏打印);
(六)其它案件相关的材料。
四、登记报案方式
(一)邮寄报案,投资人(参与人)可将报案材料(提供的报案材料请全部自己整理顺序后逐一标注页码,并在首页写上“此复印件共***页,由“某某”提供,原件本人保管”,提供人签字确认后逐页按捺印)邮寄至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侦大队并注明“烁康案报案材料”(收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0号盘龙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收件人:王警官,邮编650233)。
(二)亲临报案,投资人(参与人)可亲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递交相关报案材料。
逾期未进行登记报案影响自身相关权益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联系人:王警官
咨询电话:0871-63368390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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