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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 年,香港一户华人家庭按老规矩收养了一个孩子。
那时候清朝已经亡了27 年,但香港法庭处理华人家事纠纷,用的还是《大清律例》。
八十多年过去,这家长辈去世,亲生子女和这个养子女为遗产闹上法庭。
官司一路打到终审法院。2024 年,法官落笔,援引的还是那部亡了112 年的《大清律例》。
这案子怎么判的、《大清律例》为什么在香港活到今天,今天来聊下这个事情。
法官查了当年的收养流程,认定那套手续符合 1939 年时香港认可的传统规矩,收养关系合法有效,养子女依法可以分遗产。
判决出来,不少人第一反应是现代法庭怎么还在用三百年前的封建律法,其实这案子走的是普通法里最基础的一条原则,法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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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几十年前发生的行为,就得用行为发生那时候的规矩,不能拿今天的新规矩去审过去的旧事。
为什么清朝亡了,《大清律例》在香港还活着。
这得倒回1841 年。那年英军刚占港岛,《南京条约》还没签,手里没有现成的管理体系。
英军代表义律发了一张临时告示,意思很简单,老百姓照常过日子,田产房屋都不动,在新规矩下来之前,华人之间的家事纠纷照旧按本地老规矩办,洋人管洋人,华人管华人,两套并行。
本来就是应急过渡。
后来香港一点点把刑事、商事、公共管理这些领域接上英国普通法,唯独华人的婚姻、收养、继承这一块没人动。
原因也实在,普通法体系里压根没有对应华人传统婚俗的条款,成文法没盖到的地方,旧习惯就接着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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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 年清朝灭亡,内地把《大清律例》整套废掉,可民国的司法权伸不到香港。
于是出现一个反差,这部律例在老家进了博物馆,在香港还在当判案依据。
这套旧法在香港最显眼的一块用途,就是纳妾。
港澳那些老牌商业家族,早年多房配偶多房子女,外人看着像豪门规矩,当年在香港是有法律效力的。
赌王何鸿燊上世纪 50 年代末办过纳妾手续,迎娶二太太,那份文书在当时的香港完全合法,撑腰的就是《大清律例》里允许纳妾的条款。
港英当局其实早就想改,推一夫一妻制,阻力来自手握家产的老牌家族,这条律法直接连着家产怎么分、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没人愿意先松手。
一拖拖到1971 年。这一年香港出台《婚姻制度改革条例》,10 月 7 日是新旧制度的分界。
这一天之前,按华人旧式婚俗、依《大清律例》缔结的婚姻和纳妾关系,受法律保护,可以补办登记;这一天之后,香港全面实行一夫一妻,旧式纳妾多婚不再被法律认可。
这条时间红线,直接写进了后来很多豪门的家产官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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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鸿燊四位太太里,前两位进门在 1971 年 10 月 7 日之前,妻和妾的名分清楚,子女有完整继承权;后两位进门在新规之后,法律上没有合法配偶身份,子女的继承权益跟着打折。
这些年港澳几家豪门闹遗产官司,兄弟姐妹反目,表面是人情,根子全在这道时间线上。
回到 2024 年这桩案子。
现在《大清律例》在香港还剩下的用处很窄,只用来判民国和港英早期留下来的旧式婚姻、收养、继承旧案,新出的民事刑事案件一概不碰。
它也不是现行有效法律,只是法官还原当年法律环境时翻的一份旧档。香港现行司法效力全部来自基本法和普通法。
2024 年终审法院那份判决书里,引用《大清律例》条文的那一页,装订在现代香港司法文书的卷宗里。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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