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27日早晨6点多钟,家住河北保定联盟中路某小区的李大妈和往常一样,起床后准备去散步。她穿好衣服,锁上房门,从家里出来一直向东走。天还没有大亮,这时街上还没有几个人,很快,李大妈就走到小区最东面的一座楼前。
走到一号楼东侧的一单元楼下,她发现墙角下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过去仔细一看,是个死人。
她转身快步跑回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保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
到达报警地点后,民警们很快就找到了李大妈,她带领民警到一号楼东侧的墙角下查看现场。果然,这是一具被烧焦了的尸体。
从李大妈那里了解到,这个小区居住的人员很多、很杂。特别是租住户很多,对小区的治安管理带来很大麻烦。
贾副局长用手机拨通了刑警大队值班室的电话,通知刑侦技术人员立即出警勘查现场。
现场照相、录像,然后法医开始对尸体进行检验。在尸体旁,有一些被烧焦的衣物残片,法医从这些残片上分析,是一件女人的衣服。尸体头西北脚东南,呈仰卧状,四肢向上弯曲,形成一副打猴拳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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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尸体南侧紧靠墙根的地方,技术员发现了一个塑料桶,桶盖已被打开。技术员拿起塑料桶闻了闻,确定是汽油。
法医现场验尸:死者为女性,年龄约三十岁左右。从尸表情况看,死者生前曾经有过与对方搏斗的痕迹,她的左手食指、拇指都有外伤。死亡时间大约在10小时前。第一现场不是这里,这里是抛尸现场。
根据现场勘查和法医结论,寻找第一作案现场是发现犯罪证据的关键。
晚上,召开了“5·27”案情分析会,分别请法医、刑侦技术人员、办案刑警汇报了各自的工作情况。通过大家的汇报,专案组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
第一,发现尸体的时间是早上6时左右,而死者被害的时间应该是头天晚上10时~12时之间;
第二,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第一现场,应是第二现场,是凶手作案后,企图逃避打击、毁尸灭迹所采取的手段;
第三,死者体内留有精液,很可能与犯罪嫌疑人发生过性关系,凶手应为男性,经化验证明凶手的血型为AB型;
第四,死者生前曾与凶手进行过搏斗;
第五,死者不住在该小区。
谁是犯罪嫌疑人?他为什么要在这里毁尸灭迹?
大家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独居一处或是租房住的人,距离焚尸现场不远;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可能是为了金钱利益反目为仇,可能是因仇所致,或因情所致。也可能还有其他情况。
以上分析,确定了侦查方向,即独居一处的男性。
就侦查范围议题,大家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调查访问时没有群众反映夜间听到过什么大的声音,比如汽车、摩托车的声音等,所以排除了使用机动车作为运输工具来运送尸体的可能。
没有机动车作为运输工具,那有没有可能是用自行车或三轮车呢?经过技术人员对现场仔细勘查和反复寻找,中心现场没有任何可疑的痕迹,排除了使用作案工具运送尸体的可能。
那么,若是单靠人背肩扛,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第一现场就在附近,凶手就住在这个小区附近。
由此可见,侦查范围必须以焚尸现场为核心地段,然后向四周辐射,最大半径不超过5公里的区域。
在这样的侦查范围内,小区是重中之重。
大家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贾副局长和刑警大队队长还把参加调查的民警留下,进行更加具体的任务分工。
侦查破案的第一个环节就是确定死者的身份。为了揭开死者之谜,寻找尸源的工作全面展开。刑警们集中精力调查近期女人失踪的报警档案,走访报案人。结果,与该案有联系的情况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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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们再次深入街道、社区、商店、学校、农村……又发现了一些可疑线索。在反复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一条条线索又被排除了。
几天过去,专案组仍然没有确定死者的身份。死者究竟是谁?凶手又藏在哪里?专案组没有重点目标,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第二天晚上,贾副局长和大队长听取了工作进度汇报,刑警们把一天来的工作详细地作了汇报,仍然没有死者的线索。
贾副局长有些着急,深夜他领着刑警又来到了焚尸现场,仔细体验现场环境可能给侦查员们带来的启示和灵感。
刑警小袁还是个新手,他的任务是守候A楼的楼道门,发现可疑人,随时报告。
这个小区离火车站不远,它的西面是京深铁路,北面是联盟中路,东面是建华南路。因交通便利,小区里的租住户很多,尤其是经商人员,他们为了出入方便多选择在这里租房。
凌晨2点钟,刑警小袁突然发现可疑情况:从他蹲守的A楼一单元走出一个男人,他站在单元门口四处观察,大约5分钟后,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又转身回去了。
小袁想,刚才鬼鬼祟祟出来的那个人想要干什么呢?为什么他露了个面儿又回去了呢?他还会再出现吗?时间在慢慢地过去。直至黎明,小袁再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天马上就要亮了,刑警们也不能再隐蔽下去了。为了不引起群众的怀疑,贾副局长下令,蹲守人员全部撤回。
专案组在原来确定的侦查范围内又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了侦查范围,凡是可能有人涉足的行业,只要认为有必要,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后得知,某歌舞厅有一名年轻女子叫海燕,她发现自己的好朋友这几天一直没上班,心里很着急,多次打电话给这个好朋友,可总也没人接。凭女人的直觉,她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不妙,于是她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另一个名叫红雨的朋友,红雨也觉得这个事儿是有些奇怪,便出主意叫海燕到她朋友家去看看,看她是不是出门了,或是生病了什么的。
海燕按照红雨的说法,找到了她所担心的朋友家,向她朋友的家人打听,她家里人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回来后,海燕把情况对红雨说了,红雨觉得事情有些奇怪,对海燕说:“不如找个警察,把这个情况告诉他,请他帮助分析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样,专案组获知了海燕女朋友失踪的消息。
专案组认为,海燕的女朋友突然失踪,这个人会不会就是专案组寻找的死者。从海燕和红雨反映的这个人失踪的时间,大体上与本案吻合。根据这个失踪女子经常出没某歌舞厅的情况,刑警对失踪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天晚上,在某歌舞厅门前化装侦查的民警,发现一个可疑现象。有两个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出现在了舞厅门前。这两个人一高一矮。高个儿1.75米左右,瘦长脸、尖下颚,留着分头,头发油亮,穿一身时尚夏装;矮个儿1.70米左右、寸头、圆脸、小眼,穿一身休闲装。他们行踪十分可疑,鬼鬼祟祟的,一会儿东张西望,一会儿在门前转悠,一会儿急躁不安,一会儿又向歌舞厅里面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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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径直走到前台,问吧台的服务员:“我们想找一个女的。”
服务员问:“是跳舞吗?”
高个子回答说:“不是,想找个女人。”
服务员听后就不再理他们了。
他俩的举动,被侦查员看得清清楚楚。
在歌舞厅里,海燕陪着一位男士跳了几圈,边跳边说起了她的朋友。一个曲子完了后,她就告别男士走出舞厅,刚一出门,就被那一高一矮两个男人叫住了。他俩走上前问海燕:“你干什么去?”
海燕一愣,站稳脚看了看面前的两个人,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们,找错人了吧!”
高个儿的男人急忙说:“我们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你知道白梅吗?”
海燕心想:他们怎么也找白梅,难道他们认识?以前没听白梅说过有这样朋友啊。想到此,海燕便反问道:“你们找她干什么?”
高个说:“没什么,想找她玩会儿。”说完又接着问:“她上班了吗?”
海燕没有回答,这两个人见问不出什么来,便离开了。
出了舞厅大门沿胡同向南走去。前面是一条东西方向的大道,海燕站在舞厅门口看着那两个人走远后才离开。
次日下午,刑警大队接待了一位报案人,此人男性,约五十多岁,身材不高,穿着平常。他女儿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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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专案组的刑警们介绍了情况,说自己的女儿在一个舞厅上班,最近几天都没有回家,家里人不放心。他到女儿上班的那家歌舞厅也找过,人家说好几天都没见着人了。后来,他又到很多地方去找过,都没找到。
报案人说:“我女儿今年29岁,身高1.70米左右,大眼睛,瓜子脸,皮肤很白,留着披肩的长发。她有个好朋友叫海燕,据说跟她在一起工作。”
刑警又对报案人进行了询问,并请他将与女儿有过接触的人一一作了介绍。
晚上,继续调查守候的刑警小赵发现了一条线索:据某宿舍区的一个楼长李婶反映,小区C座3单元101室住着一位单身女子,因该女子长得十分漂亮,院里很多人都很留意她。
此人的穿着打扮及装饰都与一般人不同,给人一种高雅大方的感觉。她走路很快,披肩长发在身后飘逸,许多小伙子都不由自主把眼球投向她。可邻居没有一人知道她从事什么职业,也不知道她在哪里上班,只是偶尔看见她等车,出租车是她的代步工具。个别的时候,她也会从轿车里出来,不过多数时间,她还是打车回住处。
平时,每当见了邻居们,她总是笑着和别人打招呼,邻居们虽然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估计她可能是个公关小姐。
有一天,李婶看她白天在家,就和她聊起了家常。闲谈中知道她已经离异,有一男孩,判给了男方。
李婶当时还热心地想给她介绍一个朋友。约过了半个月,有一天下午,李婶见她穿着一身连衣裙,打扮得格外漂亮。李婶是个热心人,见面随口问了句“出去呀”。她说是会朋友。李婶还说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会朋友是应该的。可是,从此以后再没见她回来。李婶起了疑心,将这些情况告诉了小赵。小赵把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专案组汇报了。
专案组认为,有必要告诉小赵进一步调查这位女子的来历,并把她列为重点对象。
在这个耀眼的女人居住的宿舍区,专案组经过反复调查后确定,此人就是海燕的同事白梅。白梅家住本市某大街73号院1排3号。
进一步调查确认,前天报案人要找的女儿,正是名叫白梅的女子。
专案组经过调查,已经全面掌握了白梅的情况。
白梅29岁,初中毕业后考入礼仪学校。在礼仪学校学习期间,被一家企业老板看中。毕业后,到这个老板的企业工作。由于她长得漂亮,很快被老板看上,当了老板的秘书,她的公关工作也由此开始。几年后,这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老板也从此无影无踪,白梅也回了家。开始一段时间,她和家人住在一起,可自从和海燕交了朋友之后,她总觉得和家人在一起生活不方便,她便开始在外面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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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她爸妈说:“她没准儿,有时白天回家看看,在家待不了一会儿就走。有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回一趟家,家里人不放心,到她租房的地方找她,很少能碰上她在家的。”
白梅的家人,还有李婶、海燕和有关的知情人,都被专案组请到了公安局进行询问,随后又将他们带到了存放尸体的地方,首先拿出在现场提取的遗留物请在场的人进行辨认,李婶一眼就看出了那块被烧毁后残留的裙布碎片。
她指着那块布说:“怎么可能呢,那天下午她走时就穿着这样布料的连衣裙,颜色和花型也都一样。这……”
经过对尸体进行辨认,白梅的父母、兄弟、姊妹和海燕也都证实了死者就是白梅。
专案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决定对三个人展开重点调查。
一个是曾与白梅搞过对象的赵宝,30岁,河北省石家庄宁晋市人。他俩曾同居过很长一段时间,一起生活时常因琐事发生口角,赵宝更是对她又打又骂,两人矛盾很深。专案组马上派人赶往石家庄,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对赵宝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调查。刑警了解了赵宝的活动时间,确认他在白梅遇害时没有离开天津,因此,赵宝的嫌疑被排除了。
第二个人是白梅离异的丈夫张某。张某现在又组成了新的家庭,日子过得比以前还好。张某的主要精力都倾注在了新家里。
第三个人叫刘民学,男,33岁,本市人,自由职业,身高体型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现住在北郊某小区宿舍。刑警设法找到了刘民学近期的照片、手纹及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刘民学终于浮出水面。
据知情人反映,此人曾在小区出现过,他是来找人还是就在这里居住,谁也说不清。
为了进一步证实此人是否与本案有关,经过海燕对此人的辨认,指认他就是前两天找白梅的高个儿男人。
根据这些情况,专案组认为刘民学有重大作案嫌疑。进一步调查,他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可他到底与这个宿舍小区谁有联系呢?
刘民学被专案组列入重大嫌疑人之一,他的生活背景、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立刻被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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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他与“5·27”案有关的证据,化装侦查的刑警们日夜跟踪,秘密监控他的一举一动。刑警了解到,在案发现场附近,有人见过刘民学,说他有时是白天,有时是晚上,他来过A座三单元,在刑警的逐个排查中,恰巧三单元有两户人家经反复敲门没有开,在长达几天的连续蹲守过程中,刑警们认为这两户人家最可疑。经过调查,刑警们认为“5.27”杀人案的第一作案现场可能就在这里。
那么,究竟是哪一家呢?
据邻居们反映,很少见到这两家有人来,不知道这里住的是什么人。
什么人住在这里?刑警们为了揭开这个谜,查阅了这家房主人的登记。登记内容却使人失望,这里住的是一个孤独的老人,早在两年前就去世了。
那么,这是谁的房产,难道这里真的没人来过吗?不是,刘民学很可能就来过这里。
刑警们仍然在附近蹲守。为了不暴露身份,他们化装成普通居民,有的还利用这里的地理位置占据了制高点。
刘民学最近几天内心忐忑不安。他后来说,他晚上一睡觉就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站在他床前,她什么也不说,总是用仇恨的目光盯着他,他被这一场场噩梦纠缠得彻夜不能眠。
那天早上,他疑神疑鬼地想,会不会还有什么东西遗落在那间屋子里?想到这儿,他出了家门,乘坐一辆人力三轮车直奔A楼。刑警早就看见坐在三轮车上的刘民学了,他假装没事,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果然,刘民学下了三轮车,付过车钱,来到A座楼下三单元的门口,看了看四周,然后上楼了。
三单元501室,是刑警们监视的重要目标。刘民学上楼后站在门口掏出钥匙,正准备打开房门,突然,从对面屋里跑出来几个年轻的刑警,把他按倒在楼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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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们拿过他手里的钥匙,打开501室的房门仔细一看,室内地板上有大量的血迹。
随后,刑侦技术有关人员先后赶到,专家也陆续赶到这里。经过认真勘查,确定这里就是“5·27”杀人案的第一作案现场。
现场勘查开始,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居室,客厅的走廊里,摆放着一个简易的旧衣柜,两个单人沙发,地面上到处是血迹。这些血迹是从南面的卧室里向外散落的。南面卧室里摆放着一张双人床,墙西南角处有一个梳妆台,床头上和地面上有大量的血迹,有的血已干了,有的还没有完全凝固。在床头正前方、屋顶上,到处可见的射上去的血点已干了。在床头的东南处,有一个女式手包,里面有白梅随身携带的项链等物品。
在审讯室里,刘民学供认了杀害白梅的犯罪事实。
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白梅。由于她的美貌,常常让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后来我们进行了交往。交往过程中,我俩发生了关系。在这之后时间不长,她又无影无踪了。
为了寻找她,我跑遍了城区各个角落,知道她这几年常去舞厅,我又到各个舞厅去找。在不久前的一天上午,我突然找到了她。相见之后,我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上前把她抱在怀里,可她却说现在不行,等下午有了时间咱们再好好地谈谈。我松开双手,约她下午老地方见面,她答应了。
下午,我们在老地方见了面,我就把她领到我姥姥过去住的空房子里,我迫不及待地跟她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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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我们住在了一起,说了很多话,等到凌晨两点左右,她说她要走了。我俩轻轻地下了楼,到车站附近的小摊上吃了点东西,又回到住处,再次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她又提出要走,我坚决不同意,为这个我们打了起来。我气坏了,从枕头底下抽出早就准备的刀子,猛地刺向她的腹部,她倒在床边死去。
我站在她身旁,看她真的死了,就用匕首切断了她的大腿筋。后来,趁天黑没人的时候,我把她拖到楼下东墙根儿,倒上汽油给烧了。点着火之后我没有上楼,跑到车站候车室里躲到天亮。天亮之后,我看没人注意我,就跑到外边躲了几天。我有点想家,也害怕被人发现,就藏在一个朋友家。我这个朋友看出来了,老问我有什么心事儿,我嘴上说没有,心里老是敲小鼓儿,害怕警察来找我。我告诉我的朋友,要他去歌舞厅打听消息。我朋友回来说,你要找的那个女人好几天不来了,我问她去了什么地方,人家不回答。听我的朋友这么说,我越发不放心,今天早上起来想把该收拾的东西收拾一下,结果刚到房门口就被你们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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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继续交代说:“我把她杀死之后,开始想把她的尸体肢解后扔到河里,可又一想,扔到河里很快就会被人发现,转念又改变了主意,就出去买了汽油。是第二天夜里,趁夜深没人时,我把她弄出去烧的,从车站候车室出来之后,我就去了一个朋友家。”
刘民学的杀人动机真的像他交代的那样简单吗?
其实不是,在接下来的审问中,他又说:“我暗地里喜欢白梅,每次和她见面都担心她离开我,后来我就做了思想准备,下次再见面只要闹翻,我就把她杀喽,我得不到手的东西,别人也别想从我这里拿走。”
根据大量的事实证据,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刘民学。两个月后,人民法院对刘民学判处了死刑。
(文章内容基于真实素材,部分情节含文学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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