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属来到崇州市检察院,将一面绣有“以法为炬守初心,清风化雨系春蕾”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此前,崇州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护救助未成年人并重,全面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职责,同时充分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状况和现实需求,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权益保护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经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对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以司法公正回应被害人及其家属关切。
案件虽已办结,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并未止步。办案检察官持续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学习及心理恢复情况,及时做好沟通疏导和法律帮助,努力减少案件给其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用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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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对孩子的关心和帮助。”送来锦旗时,被害人家属对崇州市检察院及办案人员认真负责、依法履职表示感谢。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与认可,也凝结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责任与温度。下一步,崇州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救助并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成长,以检察温情呵护未来,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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