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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4月10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设立“非标”低速电动车严管区域:东至渤海路(含)、西至向阳路(含)、南至健康街(含)、北至北宫街(含)。严管区域内,禁止通行时间为每日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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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突出加大对“非标”低速电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对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通行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在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内占道停放的,视情采取拖移车辆等措施。
9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孙亚峤主持召开第二期“警企会客厅”座谈会,围绕群众关切的无人车管理问题,与九识、新石器、白犀牛等8家无人车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探讨交流,共同观看了无人驾驶车辆交通警示片。潍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政委陈旭通报了公安机关在无人驾驶配送车领域的管理服务开展情况。
会议共商确定了功能型无人车通行管理“约法三章”10条规范。第一章是严守通行边界,依规上路不越线。共有5条,主要明确了开放道路时速不超45公里、借用非机动车道时速不超20公里,高峰时段及极端恶劣天气严禁上路,坚持最右侧车道、辅路优先通行、严禁并排行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高架桥等禁行区域,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管制预警指令等。第二章是规范车辆运维,标识停放守秩序。共有3条,主要明确了上路须配齐编码、应急电话、安全员信息等标识,规定点位停放、不得占道停车,装卸货物即停即走、集中停放点分时段分批次发车等。第三章是压实应急处置,协同监管保安全。共有2条,主要明确了健全应急预案、配齐安全员,按要求做好数据管理、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核查等。
“约法三章”10条规范的出台,统筹安全和发展,着眼群众安全顺畅出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促进道路安全交通管理,既是畅行潍坊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策略。
与会企业家一致认为,“约法三章”为企业规范运行提供了重要指引和依据,表示一定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来 源 |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闪电新闻
编 辑 | 周文清
审 核 | 王亮家
终 审 | 赵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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