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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被“召唤”回课堂的人
作为炜衡刑辩学院的副秘书长,我理所应当参与炜衡刑辩学院组织的每一次公益培训。这次南宁站培训,我本想偷懒,但还是被徐昕老师“召唤”而来。电话里他就一句话:“来听听,别掉队。”没想到,这一听,收获远超预期——徐老师在课上讲到的内蒙古鄂伦春耕地保护案,正是我亲身参与辩护的刘华云案,我拿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第一个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例。坐在台下听老师把这段经历当作“刑辩公益性”的例证讲给几百名同仁,我百感交集,笔下的笔记也格外用力。
先说说这次活动本身。炜衡刑辩学院“大案刑辩”公益培训第四期落地南宁,由炜衡南宁分所与总所刑辩学院联合举办。炜衡南宁分所2007年9月落户南宁,明年即迎来扎根广西二十载,业务覆盖刑事、商事、破产、涉外等领域,深度服务广西法治建设与面向东盟的开放事业。
开班致辞的唐波主任——炜衡创始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南宁分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致公党中央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西刑法学会副会长——从平陆运河前几日正式通航、第23届东博会如约启幕聊起,落到“专业化是刑事辩护的立身之本”,情真意切。
两天课程阵容堪称豪华:徐昕院长亲自挂帅,召集刑事业务部主任彭逸轩、刑专委秘书长刘宏岩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主任郑晓静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伍志锐律师,炜衡南宁所刑事部主任胡海丽律师轮番授课。主持的是南宁所莫秋菊律师,她开场那句“刑辩律师是法律行业里最不能躺平、风险最大的一群人”,一下就说到我心坎里。
于是,便有了下面这篇笔记。
一、“刑辩风险大”,可能是个伪命题
有的律师一直把“刑辩风险大”挂在嘴边,当成不接某些案子的挡箭牌,也当成自己畏首畏脚的借口。徐老师第一句话就破解了这种顾虑:相比民事律师,刑事律师的风险其实是可控的——只要会见不递东西,取证多人参与、全程留痕,风险基本就在笼子里。
真正让我后背发凉的是他讲的那些民事律师的教训。深圳那位民事律师,“做的笔录是有史以来最完美的笔录”——警方让说什么就说什么,神仙也救不回来;还有那位被老板“随叫随到”、在他将多人非法羁押的酒店里起草采矿权合同的律师,最终成了恶势力成员。“你作为律师一看就知道情况不对,转身就走、远程起草、让助理转个弯发过去,甚至同步做个笔录,风险就化解了。这点风险意识都没有,能不出事吗?”
更警钟长鸣的是当下的形势: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征集“律师是否为涉黑恶团伙提供参谋决策”的线索。哪个企业背后没有法律顾问?企业请律师多半是因为有了纠纷,面对纠纷律师出了主意,万一当事人被认定涉黑恶,顾问律师就成了“军师”,极有可能被牵扯进去,成为黑恶势力的成员。而刑辩律师才是那个“能给同行兜底”的人——段华案之所以震动整个民事律师界,是因为很多民事律师从段华身上看到了自己。
徐老师话锋一转,又把我们从惊惧里拉了出来:监委的案子也不是铁板一块。那个一审悄判十年半、春节前偷偷送达判决书想骗过上诉期、当事人被折腾出癌症晚期的案子,律师介入后硬生生把人从鬼门关捞了回来。“难,不等于没机会。刑辩律师干的就是绝处逢生的事。”确实,每个刑事案件几乎都需要律师绝处逢生!对我这个刚拿到第一个无罪判决的人来说,这句话字字千钧。
二、刑辩的底色是公益——一个亲历者的告白
第二个专题是刑事辩护的公益性。坐在台下听到鄂伦春耕地保护案,我的心情难以平静——我就是那个“拿到法院判决无罪”的律师,被徐昕老师在讲课时点名了,而这份无罪来得太不容易。
先交代一下这个案子:内蒙古以“保护草原森林”为名开展专项行动,要把历史形成的耕地上的农民作为打击对象。实际上那些土地当年是灌木丛,经政府鼓励开垦后登记造册、纳入三调国土空间规划,相当部分还是高标准农田。涉案耕地近10万余亩,徐昕老师课上估计波及面积可能更广——那是中国北方最好的黑土地。农民种了,就派飞机撒除草剂把作物弄死;再种,快成熟时开收割机推掉。案件涉案农民上百户。据徐昕老师课上估算,这些地方种大豆,产量相当于全国年产量的接近10%。“中国每年进口那么多大豆,本土最好的土地却不让种大豆——这不是开玩笑吗?”
徐老师介绍,前后差不多有郝毅、王任飞、李耀辉、宁宇、钱航等30位律师参与,截至讲课时已取得13个无罪结果。这一系列的案件都有公益援助的性质。徐老师课上说得直白——公益案件就是筛选律师的试金石,“今天这个没钱的案子叫你来你都不来,以后怎么敢叫你?”
作为亲历者,我想补一句课堂之外的体会:这个案子是天津郝毅律师顶着巨大压力转介来的,徐老师看案子首先不是看钱,而是看冤不冤、有没有希望。我在辩护过程中也曾觉得压力太大、阻力太多——但每次想到那些面朝黑土地的老乡,想到“得理让三分”背后其实是“得理要较真”,就又咬牙坚持下去。当法院宣判无罪那一刻,我明白了徐老师说的那句话:你为一个掏不起律师费、差旅费的农民把案子做到极致,才有资格在法庭上喊出“无罪”。除了刘华云案,我接的张丙柱案、白宝才案都二审不开庭就维持了,我们都提起了申诉,还有我直接代理申诉的佟艳华案——维权尚未彻底,律师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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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流程复盘:取证和会见是要啃的硬骨头
徐昕老师讲到全流程辩护,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戳中我的心窝,但最受触动的是取证和会见。
“民事律师认认真真取证,刑辩律师不敢取证、不去取证——有的律协领导居然公开讲‘刑事律师千万不要取证’,这是要把整个行业的手脚捆起来!”徐老师说得掷地有声:客观证据没有任何风险,放开取;言词证据做好防范也没问题。他办涉黑案件取证几十份、上百份是常态,没觉得有多大的风险。这与我的理念高度契合:不敢取证,还当什么刑辩律师?
会见这块,他的“当事人自我辩护能力培养法”让我耳目一新:让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书写出每一条不同意的地方及理由,有个当事人写了近十万字,希望律师帮他改改——“必须他自己改,我给他改的东西他庭上用的话就不会自如。”会见并不是越多越好,要让当事人在看守所有事可做,没事可做他就天天想见律师,而律师会见如果只是提供情绪价值,那是意义不大的——当然有时也应该提供。但更好的会见是引导当事人为将来的庭审做充分的准备,越充分越好。
他还教当事人怎么应对提审:“检察官提审想走个过场,你能让他走过场吗?拖住他,争取时间越长效果越好。”上海一位当事人是他的老校友,把提审检察官“磨了一整天”,笔录细得对检察官形成了触动,案件因此退查。回想我对当事人的会见,安抚情绪的多,“武装”当事人的少——徐老师那句“没有专业内容的会见,你不是刑辩律师,你是三陪”,说得糙,但理不糙。
四、程序不是死的:抓硬伤,别纠缠
有的律师以为程序辩护就是“死磕”,徐老师明确说自己早被“死磕派开除了”——程序问题要分阶段、分性质。管辖权能拦住不受理最有力;一旦进入实体审理,人家根本不拿它当回事,“光盘没封存?是不是真的?是真的就敢判”。
真正卡得住人的是硬伤: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竟作过证、辩护人曾给同案犯见证认罪认罚、陪审员只参加了最后一次庭审——这些问题一摆出来,发回重审。而湖南慈利那个“办案就是为了搞点钱”的案子,法院受理近十个月后退回检察院、检察院退回公安撤案,几十人全案无罪——“应该是中国第一例”。
庭前会议他也讲透了:申请大概率都会被驳回,人家开这个会就是摸底、把“麻烦”解决在前,所以沟通为主,火力留到法庭。举证质证本身就是辩护,“别被‘就三性发表意见’带偏,我质证几乎不谈三性,直接谈这份证据为什么证明不构成犯罪”。法庭辩论不是念辩护词,是针对性反驳;超过三分钟的发言就当成一次演讲,讲究起承转合;法官低头你就盯着他讲。还有那个细节让我会心一笑——实在没辙了,“我要上厕所”,理应休庭,“憋尿对肾不好”。上厕所回来之后,发现当事人已经幡然醒悟开始了为自己辩护——这是在规则之内为当事人争空间。
五、得理让三分:刑辩律师的智慧与分寸
一上午听下来,最让我折服的还不是某个技巧,而是徐老师那种“绵里藏针”的分寸感。鹤庆“一坨屎案”,无罪理由那么充分,他跟法院谈的还是“拿掉合同诈骗,其余的妥善处理”——在鹤庆法院调解室,他指着墙上“万事和为贵”的标语说,刑辩律师做的主要是“得理让三分”。
“我们一个律师身无寸铁,没有任何权力,还敢没道理地跟司法机关较劲吗?我们的坚持是讲智慧的坚持,不是硬碰硬。”
这句话解开了我心里一个疙瘩。以前我总觉得“温和”就是“不够硬”,“对抗”才是“有风骨”。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硬,是把无罪的理由一层一层摊在桌面上,让对方没法判;真正的让,是在已经赢定的情况下,给对方留台阶、给当事人留出路——因为我们的当事人要的不是赌一口气,是早点回家。
尾声:带着坐标上路
晚上回想这次活动,从唐波主任致辞里“如平陆运河般通江达海”的期许,到徐昕老师“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的呐喊,再到各位实务大咖掏心窝子的分享——我记住的不只是听课笔记,更是一套做人做事的坐标:对风险,要有如履薄冰的敬畏;对公益,要有掏心掏肺的热忱;对证据,要有掘地三尺的执着;对对手,要有得理让三分的智慧。
特别感谢徐昕老师的“召唤”。如果没有鄂伦春案的磨砺,我不会懂得“公益”二字的分量;如果没有这次南宁之行的复盘,我不会看清自己各个环节的苍白。刘华云案的无罪判决,是我职业生涯的第一个里程碑,但绝不是终点——前方还有无数个“看起来没有机会”的案子,等着我们去把它变成自由和尊严。
刑辩这条路,难走,但值得走。期待下一期巡讲,期待与各位同仁在下一个城市重逢——当然,更希望到时候我能带着自己办成的第二个、第三个无罪案件来汇报。
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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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炜衡刑辩学院副秘书长 李蒙,记于2026年9月20日凌晨,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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