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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井哥观天下)
近日,联合国安理会对美国起草的伊朗制裁委员会专家小组授权延期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最终以11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结果未能通过。中国和俄罗斯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投下反对票,决议草案被直接否决。这一结果令西方外交官措手不及,也再次凸显了安理会在伊朗核问题上的深刻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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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决议草案核心内容是将伊朗制裁委员会下属专家小组的授权延长一年,使其继续监测制裁执行情况并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该专家小组依据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设立,负责收集、审查和分析各国对伊朗制裁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裁的事件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中俄投下反对票的法理依据十分明确。核可伊核协议的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已于2025年10月18日正式到期终止,安理会已终止对伊朗核问题的审议,伊朗核问题也从安理会议程中移除。第2231号决议如同一块地基,上面承载着制裁委员会、专家小组、报告制度、审议程序等一整套机制。地基到期失效后,依附其上的所有机制自然失去法律依据。
西方的逻辑则是另一套。2025年8月,英法德三国以伊朗未履行伊核协议义务为由,启动了第2231号决议中的"快速恢复制裁"机制,声称联合国此前对伊朗的制裁已于2025年9月27日自动恢复,专家小组理应继续运作。但这一操作存在致命的程序缺陷。按照伊核协议的设计,出现争议应先启动争端解决机制,经调解无效后方可采取进一步措施。英法德三国绕过调解程序直接触发"快速恢复",这一程序上的硬伤成为中俄坚决反对的核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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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束后,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洛塞塔表示,没有独立专家小组,安理会将失去获取制裁违规情况的主要来源,形成"监督真空",受益的将是伊朗和规避制裁的人。然而这一说法经不起推敲。专家小组的授权之所以保不住,根源在于西方强推了一份在法律基础上被中俄明确质疑的决议。以存在争议的决议为依据去授权监督机构,该机构的公正性从何而来?此外,该专家小组实际上早已陷入停摆。安理会一直未能就专家人选达成一致,而任命必须协商一致才能通过。即便此次决议通过,小组也未必能立即运转。西方口中的"监督真空"并非今日才出现,而是早已存在,只是此次被正式确认。
这场博弈中最微妙的一点是美国自身的资格问题。2018年,特朗普政府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随后重新对伊朗实施极限施压。到了2025年,美国政府又回过头来,以协议参与方的姿态推动安理会恢复对伊制裁。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在发言中明确指出,正是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才引发了当前的伊朗核危机。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涅边贾也表达了类似立场,强调华盛顿在2018年退出协议后,已无权对伊朗启动恢复制裁机制。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则直言,美欧的"快速恢复制裁"主张"没有任何法律和操作依据",伊朗外长阿拉格齐的措辞更为严厉,称这是"政治上鲁莽、程序上有缺陷"的行为。三方立场虽出发点不同,但在"西方这套操作站不住脚"这一判断上形成了事实上的呼应。
专家小组的授权到期后,短期内西方可能会尝试在安理会框架之外寻找替代方案,例如通过双边渠道或小多边机制收集信息。但离开了安理会这一平台,信息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都会大打折扣。自行拼凑的"证据"拿到安理会说事,一句"你这报告谁授权的"便足以将其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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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层的影响在于,此事进一步固化了安理会在伊朗问题上的分裂格局。五个常任理事国中,中俄明确不承认制裁恢复的合法性,美国自身曾退群又试图回归施压,英法两国则紧随其后。在此结构下,任何涉及伊朗制裁的实质性决议,只要中俄不点头,均无法通过。这不是偶然,而是结构性的现实。
傅聪在投票后的发言中强调,军事手段和制裁施压无助于解决问题,平等对话谈判才是唯一正途。这句话并非首次提及,但在中俄否决的背景下,分量截然不同。它传递的信号是:你可以不认同中俄的否决,但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在伊核问题上,没有中俄的配合,任何制裁机制都难以运转。
归根结底,这场安理会里的"拔管"大戏,表面上是专家小组的授权问题,实质上是"谁有权定义规则、谁有权解释规则"的问题。西方习惯了在自己主导的框架内发号施令,但中俄此次用否决票表明了一个朴素的事实:规则不能只对别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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