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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的一条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被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引发热议。
另外,把吸烟行为纳入困难生资助资格约束条件,并非四川大学独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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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
2.在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3.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
4.有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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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将吸烟行为纳入学费减免资格审核,并非四川大学新规。早在2016年,这所学校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提及,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此后,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几经修订完善,但该条审核标准始终保留。
其他高校也有类似约束
把吸烟行为纳入困难生资助资格约束条件,并非四川大学独有做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该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里写明,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相关文件中也规定,有嗜烟、酗酒、赌博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者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网友热议
对于该规定,网络舆论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部分网友认为,将资助政策与个人生活习惯绑定,属于管得太宽,把个人吸烟习惯与福利资格挂钩,存在“一刀切”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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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网友则表示,助学金、学费减免属于帮扶性公共资源,受助学生应当树立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自觉摒弃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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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高校在制定帮困助学细则时,拥有校内管理制度的制定权,但前提是不得违反上位法,同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当前国内高校普遍推进无烟校园建设,但一般不会绝对禁止学生吸烟。吸烟属于成年人自主选择,但并不被学校所鼓励。吸烟同时会产生持续消费支出,烟瘾较重的学生每月香烟开销可达数百元,在生活费中占比不小。
减免学费政策的设立初衷,是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资金用于学业发展和健康生活。吸烟有害健康,从资助导向来说,学校将其列为约束条件,有其现实考量。在执行层面,这项政策也具备可判定的基础。政策需要区分长期习惯性吸烟和偶尔一次吸烟行为。长期保持吸烟习惯、持续产生相关消费,会影响学费减免资格;偶发吸烟,不会直接认定为消费型不良嗜好。吸烟行为很难长期完全隐蔽,即便少数学生选择在校外偷偷吸烟,长期坚持的比例也有限。
学校公开政策规定,本质是告知学生:想要享受学费减免,就要戒除香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育人引导,督促学生改掉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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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广网、光明网、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封面新闻、大河报、封面新闻、四川日报、澎湃新闻
编辑 | 李雪
责编 | 王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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