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官坚持法理情理兼顾,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今年春季,一名务工人员经他人介绍,在某小区项目从事外墙保温作业时,被工地掉落设施砸伤足部。事故发生后,雇主及时送医,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伤者因足部骨折需长期休养,造成收入损失。伤情稳定后,双方就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后续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虽经司法鉴定,但在赔偿金额、付款期限上分歧明显,协商未果后,伤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与鉴定材料,考虑到双方均为本辖区群众,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容易引发上诉、执行等后续程序,增加当事人维权成本,遂确定调解优先的处理思路。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雇主释明劳务受害相关法律规定,讲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受伤当事人,客观分析诉讼周期成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多次释法明理、情理疏导,双方消除隔阂,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雇主按约向伤者支付赔偿款,纠纷一次性解决。
据了解,大绥河法庭扎根基层,始终把矛盾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下一步,法庭将持续用好多元调解机制,就地化解民生领域矛盾,减轻群众诉累,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群众权益,推动实现小事不出辖区、矛盾就地化解。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责编 周凇宇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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