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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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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造、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渠道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来访举报等方式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一)举报电话:0735-8234317;
(二)来信地址:汝城县滨河东路爱莲广场东南侧县人民法院办公楼301室;
(三)来访举报:汝城县人民法院扫黑办
(四)接受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及相关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他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汝城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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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陈 柳
「编 辑」谭 娟
「审 核」李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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