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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7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会计数智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6〕32号),就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
函件称,起草该征求意见稿是为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行业的深刻变革,推动我国会计工作迈向数智化新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研究形成。
征求意见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及有关单位,反馈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强化会计数智化法规制度机制保障、加强会计数智化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会计数智化实践应用三方面。其中标准体系部署健全会计核算数据标准、管理会计数据指标标准、内部控制报告数据标准、可持续信息披露数据标准、数字函证数据标准、注册会计师审计数据标准及会计数智化产品标准。
实践应用方面,征求意见稿围绕单位财务会计数智化转型、管理会计与数智技术深度融合、内部控制数智化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数智化水平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数智化转型、代理记账机构数智化服务、会计数智化服务商和咨询机构服务能力增强七个方面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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