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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德曲妥珠单抗(T-DXd)、芦康沙妥珠单抗(SKB264/Sac-TMT)、瑞康曲妥珠单抗(SHR-A1811)等抗体药物偶联物(ADC)陆续应用于临床,彻底改写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整体治疗格局。随着ADC在NSCLC治疗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其相关不良反应的规范管理也逐渐成为临床关注的焦点。
为进一步规范ADC所致不良反应的管理,最大限度提升NSCLC患者的治疗效果与生活质量,中国临床肿瘤学会非小细胞肺癌专业委员会牵头,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王启鸣教授担任通信作者,联合国内肿瘤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血液科、眼科、影像医学科、临床药学及护理等多学科权威专家,共同编撰完成《ADC治疗NSCLC相关不良反应及处理意见专家共识(2026版)》(以下简称《共识》),为临床医师开展ADC用药全程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规范、贴合临床、切实可行的专业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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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主要内容
临床问题一:如何监测与管理ADC相关血液学毒性?
推荐意见1
中性粒细胞减少是ADC常见的不良反应,建议在每个治疗周期给药前以及有临床指征时进行血常规检测,高风险患者可适当增加监测频率。对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考虑给予G-CSF对症治疗,并按照药物说明书调整用药剂量或停药。应用G-CSF一级预防需个体化评估,既往出现过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高风险患者推荐预防性使用G-CSF。(推荐等级:Ⅰ级)
注:G-CSF可选择短效的重组人G-CSF、长效的聚乙二醇化重组人G-CSF、重组人血清白蛋白-人G-CSF融合蛋白及重组人G-CSF-Fc融合蛋白,其中硫培非格司亭、拓培非格司亭、阿格司亭a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G-CSF。
推荐意见2
ADC治疗期间,需及时监测血小板计数。大多数血小板减少在按照说明书调整用药剂量或停药后恢复,必要时应给予对症支持治疗。若血小板计数介于(25~<75)×10⁹/L之间,可使用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或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进行治疗;若血小板计数<10×10⁹/L或血小板计数<20×10⁹/L且存在活动性出血,可输注血小板。若常规处理后效果不佳,应尽早请血液科会诊。使用ADC后发生≥3级血小板减少不良事件和高风险的患者,在下个治疗周期可以预防性使用升血小板药物。(推荐等级:Ⅰ级)
注:目前国内上市的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包括海曲泊帕、艾曲泊帕、阿伐曲泊帕、罗米司亭等。基于SHR8735-301研究结果,2026年9月,海曲泊帕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新增适应证,用于实体瘤化疗为主的抗肿瘤治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CTIT)成人患者,成为全球首个获批用于CTIT的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
推荐意见3
对于贫血患者,应根据贫血严重程度及原因进行对症支持治疗,治疗措施包括输血、使用EPO、罗沙司他及铁剂等。3级以上贫血不良事件需按照药物说明书调整用药剂量或停药。(推荐等级:Ⅱ级)
临床问题二:如何应对ADC相关消化道反应?
推荐意见4
ADC大部分具有致吐风险,T-DXd和SHR-A1811尤为常见,使用前和使用后的2~4 d应预防性使用止吐药物。可根据患者的呕吐风险采用二联方案(地塞米松+5-HT₃受体拮抗剂)或三联方案(地塞米松+5-HT₃受体拮抗剂+神经激肽-1受体拮抗剂),暴发性或难治性恶心呕吐可加用奥氮平。(推荐等级:Ⅰ级)
推荐意见5
SG可能导致严重腹泻,应密切监测,及时治疗。在ADC治疗期间若出现≥3级腹泻不良事件需中断ADC的使用,待恢复至≤1级时继续给药,并按照说明书调整用药剂量或停药。(推荐等级:Ⅱ级)
临床问题三:如何识别与管理ILD/非感染性肺炎?
推荐意见6
ADC治疗前应评估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的高危因素,进行胸部影像学与血液学检查,综合考量、权衡获益/风险,制订合理的ADC方案。在T-DXd与SHR-A1811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ILD/非感染性肺炎相关症状和体征,患者在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发热和/或任何新发的或加重的呼吸系统症状时应立即报告。一旦出现ILD/非感染性肺炎,须立即停止使用ADC,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剂量调整或终止用药。对于症状性ILD/非感染性肺炎,立即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必要时进行多学科会诊。(推荐等级:Ⅰ级)
临床问题四:如何监测与管理心脏毒性?
推荐意见7
心脏毒性是HER2 ADC的潜在不良反应,在应用T-DXd和SHR-A1811之前应进行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评估基线左心室功能,治疗期间定期复查,初始每3个月1次,若无LVEF下降病史或近期无LVEF下降,检测间隔时间可延长至6个月。若LVEF>45%且相对基线下降10%~20%,可继续维持原剂量用药。若40%≤LVEF≤45%且相对基线下降10%~20%,应暂停ADC治疗,并在3周内重复评估LVEF,恢复至10%之内则可恢复原剂量用药,若未恢复则永久停药。LVEF<40%或相对基线下降>20%,暂停ADC治疗,3周内未恢复则永久停药。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应永久停止使用ADC。(推荐等级:Ⅰ级)
临床问题五:如何处理ADC相关肝毒性?
推荐意见8
在开始ADC治疗之前以及每次给药之前应检测肝功能(ALT、AST、ALP和总胆红素等),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需慎用T-DXd和SHR-A1811,并根据肝毒性严重程度调整给药剂量或停止给药,同时给予相应的对症及保肝治疗。(推荐等级:Ⅱ级)
临床问题六:如何应对口腔黏膜炎/口腔炎?
推荐意见9
SKB264和Dato-DXd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口腔评估,教育并指导患者注意口腔卫生和护理。若出现口腔黏膜炎相关症状,建议使用含皮质类固醇的漱口水,必要时添加局部麻醉药物。对于2级持续性或3级及以上口腔黏膜炎,应根据说明书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推荐等级:Ⅰ级)
临床问题七:如何识别与处理眼毒性?
推荐意见10
SKB264和Dato-DXd治疗前应评估患者眼部基础情况,治疗过程中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对于出现1级眼毒性的患者,建议每日使用不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滴液,若症状未改善或恶化,需请眼科医师会诊。对于≥2级眼毒性,应根据说明书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推荐等级:Ⅱ级)
临床问题八:如何预防和处理输液相关反应?
推荐意见11
ADC治疗可能引起输液相关不良反应,应予以适当的预处理。接受SKB264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严重的输液相关反应,在SKB264每次给药前,均须通过预处理方案来降低输液反应风险,前4次给药应采用含有4药预处理方案(苯海拉明+对乙酰氨基酚+地塞米松+抗组胺H2受体阻滞剂),且输注时长应≥90 min。ADC输液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是否有发热、寒战等输液反应,根据患者情况调整输液速度或中断输液。如果出现严重输液相关不良事件,则永久停用ADC。(推荐等级: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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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C治疗NSCLC及相关不良反应临床诊疗图表
目前,HER2 ADC德曲妥珠单抗(T-DXd)、瑞康曲妥珠单抗(SHR-A1811),以及TROP2 ADC芦康沙妥珠单抗(SKB264/Sac-TMT)已在国内获批NSCLC适应证,同时Dato-DXd、戈沙妥珠单抗(SG)、恩美曲妥珠单抗(T-DM1)、HER3-DXd等多种其他ADC也正在进行NSCLC相关临床试验。已获批或正在临床开发用于治疗NSCLC的ADC汇总见表1,ADC治疗NSCLC的关键研究有效性结果见表2。
表1 已获批或正在临床开发用于治疗NSCLC的ADC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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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ADC治疗NSCLC的关键研究有效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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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ADC在抗体、连接子、有效载荷及作用靶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不良反应谱、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亦不尽相同。ADC治疗NSCLC患者需特殊关注的不良反应及其他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见表3。
表3 ADC治疗NSCLC患者需特殊关注的及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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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调整是ADC不良反应管理的核心干预手段,发生不良反应时,可通过减量以改善症状(表4)。对于ADC需重点关注的血液学毒性(如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ILD/非感染性肺炎、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LVEF降低、口腔黏膜炎、眼毒性(如角膜炎/角膜病变、干眼、结膜炎)等不良反应,应依据事件严重分级,实施个体化剂量调整策略(表5)。
表4 已获得批准NSCLC适应证ADC的推荐剂量降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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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已获得批准NSCLC适应证ADC的推荐剂量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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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D/非感染性肺炎是ADC治疗过程中需重点警惕、特殊管控的不良反应,对其进行早期识别与规范化及时干预,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改善预后的关键。《共识》专门制定了可视化临床管理流程图,全面覆盖ADC治疗前风险筛查评估、疑似ILD发生后的鉴别诊断、不同严重程度的分级处理等全诊疗流程,为临床规范化处理该类不良反应提供清晰、可落地的指导依据(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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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ADC治疗相关ILD/非感染性肺炎的临床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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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在NSCLC治疗领域,ADC作为新兴精准治疗手段已展现出显著的临床价值,但伴随而来的血液学毒性、消化道反应、ILD/肺炎、心脏毒性、肝毒性、口腔黏膜炎、眼毒性及输液相关反应,成为临床应用中的主要挑战。《ADC治疗NSCLC相关不良反应及处理意见专家共识(2026版)》以8大类不良反应、11条推荐意见为框架,系统回答了“如何监测、如何分级、如何调整剂量、如何处理”等临床核心问题。通过系统的早期识别和风险评估,结合个体化管理策略与多学科合作,能够有效减轻ADC相关毒性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减量或过早停药,最终实现治疗获益最大化。
❖通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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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鸣 教授
河南省肿瘤医院
主任医师/二级教授,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所长,河南省肿瘤医院内科主任
美国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美国埃默里大学客座教授
国际肺癌研究会(IASLC) 会员、AACR会员
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第四届“白求恩式好医生”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卫健委)评审专家
中原名医,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
河南省肺癌诊疗中心主任、河南省肿瘤诊疗质量控制中心肺癌专家委员会主委
河南省医学会肿瘤医学分会主任委员
Cancer、 Annals of Oncology等42个SCI期刊审稿人
《中华医学杂志》、《中华肿瘤杂志》、《Chinese Medical Journal Pulmonary and Critical Care Medicine》编委
❖执笔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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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 教授
河南省肿瘤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
河南省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河南省肿瘤诊疗质控中心肺癌组秘书
中国抗癌协会恶性间皮瘤委员会常委
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肺癌青委会常委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河南分中心副主任委员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委会常委
河南省医学会肿瘤医学分会 委员兼秘书、IASLC会员
河南省临床肿瘤学会呼吸肿瘤/罕见肿瘤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河南省肺癌诊疗中心秘书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理事、肿瘤无创治疗专委会副秘书长
河南省抗癌协会青年理事会执行副秘书长
郑州市抗癌协会副秘书长
参与临床研究300余项,河南省优秀健康科普专家、首届河南省医学科普一等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一等奖,河南省首届医师健康脱口秀前十强
❖执笔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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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迎喜 教授
河南省肿瘤医院
河南省抗癌协会肿瘤靶向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抗癌协会(CACA) 会员
德国慕尼黑大学医学博士
美国南加州大学医学中心博士后
主持河南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1项
发表SCI论文10余篇
参考文献
[1]中国临床肿瘤学会非小细胞肺癌专业委员会. ADC治疗NSCLC相关不良反应及处理意见专家共识(2026版)[J]. 中国综合临床, 2026, 42(5): 423-439. DOI: 10.3760/cma.j.cn101721-20260525-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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