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离婚律师:合肥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怎么判?
作者: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
在合肥做婚姻家事案子这么多年,我发现绝大多数争孩子抚养权的当事人,都摸不透本地法院的审判路子。
大家都是凭着自己的固有想法去处理问题,很多操作看着好像是为自己争取优势,实际上,都是在给自己挖坑。我日常接待大量合肥本地咨询,蜀山、包河、庐阳、瑶海的当事人,踩的误区基本都差不多,没什么新鲜的。
今天就随便聊聊我办案的真实观感,不说死板法条,也不搞那些制式的普法套路,就说说普通人最容易犯的错。
我接触最多的一个误区,就是太看重收入高低。
太多人找过来,第一句话就跟我说,自己工资比对方高不少,孩子肯定能判给自己。说实话,我听的次数太多了。但在合肥本地庭审中,收入真的没大家想的那么重要。
有不少薪资条件很好的当事人,工作忙,顾不上家里。孩子日常吃喝、上学接送、生病就医,基本全都指望老人,自己几乎不参与。这种情况真的不少见,可当事人总觉得自己经济好就是最大优势。其实法官心里很清楚,孩子成长需要的是陪伴,不是单单的物质条件,这一点,很多人始终想不通。
还有个特别普遍的做法,我一直不太认可。
夫妻感情破裂、开始分居之后,不少人会直接把孩子带走,藏在自己身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跟孩子视频。
大家的心思我也明白,就是想提前占住抚养的主动权,让孩子长期跟着自己生活,觉得法院最后就会顺着现状判。但合肥这边的法官,现在对这种行为看得很细。
人为的把一方亲子关系隔断,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哪怕孩子一直跟着你生活,这个刻意阻拦探视的行为,在法官眼里都是减分项,根本不会为抚养权加分。很多人就是吃了这个暗亏,自己还不清楚问题出在哪。
关于八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我也说点实在的,都是我办案积累的直观感受。
很多家长特别相信孩子的口头意愿。觉得孩子愿意跟自己,这事就稳了,十拿九稳。现实根本不是这样。
合肥法院处理这类情况,都会单独把孩子叫过去问话,家长不能在场。法官就是想听到孩子最真实的想法。但很多家长提前很久就潜移默化影响孩子,天天在孩子面前抱怨、讲对方的不好,引导孩子排斥另一方。
这种痕迹根本藏不住,法官一问就能发现。被大人干预出来的选择,基本不会被采信。忙活半天,其实都是无用功。
还有个特别可惜的情况,几乎每天都能碰到。
很多家长,真的是实打实一手带大孩子,从日常起居到学习看病,全程都是自己操心。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旁人都能看得到。
但唯独一点,不爱留证据。
家校聊天记录、看病票据、缴费凭证、接送记录,随手就删,乱丢乱放。真到两个人闹上法庭,争抚养权的时候,嘴巴说破自己一直在带娃,对方一句否认,就没有任何办法。
法庭是看证据的地方,不是听谁诉苦、谁说得真诚。实实在在的付出,因为没留记录,最后得不到认可,真的太亏了。
开庭的时候,很多人的情绪控制也不好,容易犯低级错误。
很多当事人一开庭,就没完没了讲两个人过去的感情矛盾、生活琐事,吐槽对方的人品、性格缺陷,翻各种旧账。
我特别理解大家心里的委屈,婚姻里积攒的情绪很难平复。但说真的,这些内容对抚养权判决,一点帮助都没有。
法官不评判夫妻谁对谁错,只看孩子的生活环境好不好、稳不稳定。无休止的情绪输出,只会让法官觉得当事人心态不稳,反而不利于自身。
还有个很基础的认知错误,很多合肥本地当事人一直搞不懂。
就是抚养费和探视权的问题。不少人默认,不给抚养费,就别想看孩子。反过来,不让看孩子,就不付抚养费。
但实务里,这两件事完全是分开的,不能绑在一起算。抚养费是养孩子的义务,探视是父母的权利,互相扯不上关系。拿这件事互相制衡、赌气对抗,只会让自己在庭审里处于被动位置。
包括老人帮忙带娃这件事,大家的认知也普遍有偏差。
很多家庭都是祖辈常年帮忙照看孩子,当事人就觉得,有老人协助,自己的抚养条件就优于对方。
我经手这么多案子,老实说,老人帮忙只能算是辅助条件,撑不起核心优势。法院始终优先看父母本人的参与度,如果父母长期缺位,全程靠老人带娃,不仅不算优势,很多时候反而是劣势。
说了这么多大家常踩的坑,我顺带说说平时我会叮嘱当事人注意的一些小事,都是合肥本地能用得上的小经验。
尽量别随便改动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
很多人为了争抚养权,临时给孩子转学、搬家。其实完全没必要。合肥这边法院,普遍很看重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频繁变动,没任何好处。分居之后也别太极端,正常的探视、视频沟通,该配合就配合,没必要一刀切堵死。
日常带娃的那些零碎记录,顺手留着就行。
不用刻意整理归档,不用做得多规整。就是平时的聊天记录、缴费单、就医凭证,随手保存。真到需要用的时候,这些细碎的东西,比任何空话都管用。如果老人长期帮忙带孩子,可以简单写个说明备用,不用复杂。
如果对方确实不管孩子、生活状态乱七八糟,就拿客观证据说话。
别靠嘴吐槽、靠情绪控诉,法庭不认这些。实实在在的记录、真实发生的情况,才是有效的举证。
家里满八岁的孩子,千万别刻意教孩子怎么回答法官问题。
顺其自然就好,大人过度干预,只会适得其反,得不偿失。
自己的工作和居住状态,尽量保持平稳。
我一般不建议当事人为了争抚养权,直接辞掉稳定工作。这种不稳定的状态,法官审理时都会考量,容易产生不利印象。
另外合肥家事案件,调解的情况挺多的。
不是所有抚养权纠纷,都一定要打官司分出输赢。很多时候坐下来协商,定好探视时间、抚养费支付方式,还有孩子看病上学这些大事的沟通方式,对孩子的伤害会小很多。
接触这么多本地案子,我自己的感受是,合肥各个法院审判思路大差不差。
审理抚养权,最先看的永远是孩子当下跟着谁生活,谁长期在贴身照料。其次才是双方的居住、工作、生活条件,收入真的只是一个很次要的参考。
两岁以内的孩子,大多都是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有特殊情况。两岁到八岁这个区间,争议最多,能不能拿出真实、持续的抚养证据,影响特别大。八岁以上孩子的想法会被参考,但不会作为唯一标准。
而且抚养权也不是判完就一成不变的。后续生活环境变化大,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变更。
其实很多纠纷,说到底,都是大人心里憋着一口气,想争输赢。但折腾来折腾去,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孩子。只是身处纠纷当中的人,大多都看不清这一点。
如果是在合肥本地,正在纠结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用急着起诉。可以先捋一捋自己平时带娃的真实情况,慢慢考虑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
免责提示:本文为个人办案随笔,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任何案件结果承诺,具体案件需结合自身证据、案情及法院审理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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