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南昌市中院公开审理了一桩“特殊”的案子。被告席上坐着的,是半年前还身居高位、风光无两的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倪献策,以及受他包庇的走私、行贿、受贿的5名犯罪分子。
5月27日,江西省高院进行二审公开审判:驳回倪献策等人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倪献策犯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更具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当天夜里。当晚,中纪委在广播、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开除倪献策党籍的通报。
结果第二天陈述上诉理由时,倪献策突然情绪失控,一口咬定中纪委的通报与开庭审判“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配合起来搞他的”,审判长当场制止,告诫其“不要妄加猜测!”
在新中国历史上,还从未有过一位封疆大吏以如此方式黯然落马。回望倪献策的人生履历,其间跌宕,不免令人唏嘘。
![]()
倪献策,山东高密人,1936年出生。
1958年,22岁的倪献策从青岛建筑工程学校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江西新余钢铁公司,在基建处当了一名助理技术员。
此后,倪献策长期在新余钢铁厂工作,逐步晋升,先后担任过设备科长、副厂长、厂长等职。
如果就资历、能力而言,倪献策想要快速进入厂领导班子,肯定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何况也不一定会有这样的晋升机遇,但“特殊时期”的到来,为他提供了“发迹”的契机。
在此期间,他因揪斗“党内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大出风头,不仅“火线入党”,还进入了厂“三结合”领导班子。“特殊时期”结束后,他继续担任新余钢铁厂厂长。
真正的转折出现在1982年。
这年12月,年仅46岁的倪献策跻身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1985年6月升任省委副书记,次月,不到50岁的倪献策就坐上了省长的位置。从普通技术员到省部级正职高官,他只用了27年。
走马上任之初,倪献策留给外界的印象整体还是不错的:年轻、有文凭,履历表一张比一张漂亮。只是很少有人追问:这个在“特殊时期”风头尽出的人,底色究竟是什么?
![]()
1983年3月,还是常务副省长的倪献策,带着一个庞大的代表团飞赴香港“洽谈经济”。回到南昌,他向数千名干部作报告,宣布此行成交了7亿元人民币。台下掌声雷动。
此时此刻,大概许多干部都认为倪献策的确“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然而,真实的数字却惨不忍睹,实际落成的不足3000万元,其中个别项目还是别人在他动身之前就已谈成的。
虽然此次香港之行没有取得什么成绩,但却无意中改变了他的人生。
江西驻港机构里有个负责组织港澳同胞来赣旅游的女人“郭晓红”,三十四五岁的年纪,已婚,很会察言观色。倪献策返程时,有人“贴心”地安排她陪同,两人自此勾搭成奸。
此后,倪献策积极为她升职加薪,还授意有关人员发展她入党,销毁反映她问题的群众来信,甚至还批准她出国“考察散心”。倪献策对郭晓红可谓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他在写给郭晓红的信中说得更直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什么省长不省长的,我就是为了我和你才去干的。
![]()
1985年初,江西洪海电子有限公司盯上了国内紧俏的录像机生意。该公司的业务部副经理郭勇,正是郭晓红的弟弟。
郭勇伙同福建富兴工业进出口公司技术引进科副科长李共青,与港商签订了2份“化整为零”的合同:一份购买2000套录像机上下盖板,一份购买其余零部件,总价60万美元,企图以此伪装走私整机。
不料,货物刚运抵深圳文锦渡海关就被查获。海关认定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全部货物,并处罚款150万元。后经核算,仅逃脱的税款就达42万余元。
眼看走私败露、公司面临破产,郭勇便想到了姐姐郭晓红。他很清楚姐姐与倪献策的交情,而这件事只有倪能摆平。
郭晓红听后虽然很生气,但还是拨通了倪献策的电话。
倪献策听完他们的汇报后,轻描淡写地说道:“这事儿不难,我挂几个电话出去。”
倪献策先是给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打电话,要求“照顾洪海公司的利益”;接着,他又连夜写了2封信,让省经贸厅驻深圳中转站和省外经办出面向文锦渡海关求情,要求照顾。
但文锦渡海关坚持原则,不予理睬。
这样一来,倪献策就坐不住了。不知道是为了在情人面前挣个“面子”,还是感到自己的权威受到了质疑,他竟然又指使九江海关关长找海关总署求情,“照顾照顾江西”;还搬出已经离任的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的厅长,赴京托关系。
海关总署调查后态度鲜明:省长来电话、熟人打招呼,一概不以理睬,一律按原则办理。
计策接连失灵,倪献策便决定走一步险棋。
![]()
当时,中国银行南昌分行已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开出的信用证也已经过期。但倪献策却谎称洪海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遇到了一些困难”,批准动用60万美元地方外汇额度替走私方支付货款。
最终53万美元被汇往香港。若不是银行方面一再顶住压力,剩下的7万美元也险些流出境外。
倪献策的这些行为,已然突破一名公职人员的底线。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中纪委迅速派出检查组,用4个多月的时间,同500多名干部群众谈话,最终查实了倪献策的主要问题。
1986年7月,郭晓红、郭勇等人被收容审查;9月,倪献策被免去江西省委副书记职务;10月26日,江西省人代会上,700多名代表一致表决,罢免了他的省长职务。此时距他就任不过1年零3个月。
次年1月10日,武警战士敲开了他家的房门,出示了逮捕证。
4月14日,一审判决:倪献策犯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案的郭勇获刑5年,李共青获刑10年,江克荣被判2年6个月、缓刑3年,戴家保免予刑事处分,郭晓红被决定劳教3年。
除戴家保外,其余5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5月27日,江西省高院公开审理后宣布: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倪献策刑满释放后,仍不服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1989年10月,最高法审查后驳回申诉,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
仕途彻底终结后,这位曾经的一省之长便决定“下海”。
1989年9月,倪献策出任海南华夏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1993年4月,又北上担任青岛银滩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倪献策出狱后不久,就有个外商来找到他,准备聘请他到外资企业就职,许诺每月给他5000美元的交际开支费和2000美元工资。
这个价码并不低。但倪献策拒绝了,他说:我不是为了钱而活着!
尽管他已经丢掉了省长的乌纱帽,也不可能重回政坛,但他还是不肯定低就为外国老板打工。
此后,公开视野里再无他的消息。
倪献策案创下了多个“第一”:他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省长,也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腐败受到刑事处分的省部级高官。“刑上省部级”的纪录,自他而始。
当年中纪委的通报里有句话,至今读起来仍掷地有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看成是私有的特权,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成为高踞于群众之上的“特殊公民”。
一位省长从云端跌落谷底,只用了短短13个月,而亲手将他拖入深渊的,从来不是别人。
参考文献:
1.从省长到囚犯——记原江西省省长倪献策.人民网
2.邓小平时代的老虎为什么都不大?搜狐财经
3.倪献策在海南.刘袭
4.郭勇、李共青、江克荣、戴家保、方晓维、倪献策走私、行贿、受贿、徇私舞弊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5.公开审判倪献策.商启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