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盯着屏幕看了好一会儿。弹劾法庭的主持人,自己主持的机构投票推翻了主持人本人之前做出的裁决,然后这位主持人还得继续坐在那个位置上主持后续流程。
这事儿放在任何组织里都够别扭的,但它偏偏就发生在菲律宾参议院对副总统莎拉的弹劾审判里。
先说清楚发生了什么。参议院弹劾法庭投票改了定罪门槛的计算方式。原来埃斯库德罗在七月初裁定,宪法里说的参议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就是二十四名参议员的三分之二,也就是十六票。
![]()
现在参议院以十三票赞成、一票反对推翻了它。埃斯库德罗就是那唯一一张反对票,另外还有六个人没参与投票。
表面上看是十六票变成十四票,两票之差。但真正变的是分母。有四名参议员被排除在基数之外,两个因为贪腐指控被关着,一个因为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在外面跑着,还有一个在国外治病。
二十四减掉四个,剩二十个,二十的三分之二往上取整,就是十四。这道数学题的关键不在结果,在于谁有资格被算进这道题里。
![]()
埃斯库德罗反对的理由值得仔细看。他说菲律宾宪法在抄美国宪法的时候,有意把出席这个词拿掉了。美国版本要求的是出席参议员的三分之二,菲律宾三部宪法都没写这个词。 他认为这个省略不是疏忽,是故意留白。
他还提了一个更微妙的点,如果分母可以随着缺席人数浮动,那定罪门槛下降的次数会远远多于无罪门槛下降的次数。换句话说,这套算法在结构上对控方更友好。最后他搬出了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说宪法条文有真正疑问的时候,应该往对被指控者有利的方向解释。
那十三票赞成的人怎么想的。他们抓住的是一个很现实的困境。弹劾规则要求每个参议员在最终表决时必须明确回答有罪或者无罪,不能拿缺席当弃权用。
![]()
现在四个人来不了,如果还坚持十六票,等于把决定权交到了那些不在场的人手里。支持降低门槛的参议员说得很直白,少数人缺席不能让整个机构瘫痪。
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它绕开了一个问题,宪法写全体成员的时候,到底指的是编制上的全体,还是实际能干活的那部分。
六个没投票的人全是少数派阵营的。他们不投,本身就是一种表态。其中一个在表决前提出程序异议,说弹劾法庭不该在审判中途重新审议门槛问题,这事儿应该归最高法院管。
异议被否决之后,少数派里有一个参议员倒戈投了赞成票,剩下六个干脆不玩了。他们的逻辑是,既然认为这个表决违宪,那就不参与,不参与就不承认结果的合法性。但代价也很明显,你不投票,门槛照样降,而且你自己放弃了在最终判决时表达立场的机会。
控方和辩方的反应也有意思。控方说得很克制,不管门槛多少,我们该呈堂的证据照呈,该走的流程照走。辩方那边直接说这是拿不到十六票所以改规则。
两边都在为最终判决做铺垫,但谁也没把话说死。埃斯库德罗本人表决后补了一句,说败诉方还可以找最高法院。这句话给整件事留了个后门。
往后看,最关键的变量是最高法院会不会接这个案子。门槛问题什么时候才算成熟到可以司法审查,本身就有争议。有人说要等最终判决出来,票数真的低于十六票的时候才具备可诉性。
也有人说这个限定为仅限此次审判的裁决方式,本身就值得挑战。还有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如果这次用实际能参与的人数来算分母,下次再有人缺席,是不是还要继续往下调。 宪法解释一旦开了浮动先例,后面怎么收场。
这事儿说到底不是简单的十六票还是十四票,而是一个机构在规则模糊地带怎么找到出路。埃斯库德罗一个人反对,但他还得执行推翻自己裁决的结果。
那六个不投票的人用缺席表达立场,却也把主动权交了出去。如果你是那二十个要投票的参议员之一,面对一个被改过的门槛,你会怎么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