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日报
划分三类养老机构
兜底保障型
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保障其集中照料服务
普惠支持型
定位为“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可以实行入住轮候管理制度
完全市场型
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截至2025年底,四川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215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25.8%。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的四川,“养老服务如何干”成为必答题。
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记者获悉,这是四川首次以省级立法形式对全省养老服务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重点回答“老人住哪、谁兜底、钱哪来、谁来管”等养老服务热点话题。
《条例》称,将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居家养老层面,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支持家庭承担养老责任,并且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照护技能培训、短期替代照护、养老信息对接、心理危机干预等帮助。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实现与机构养老床位联动、服务互动。支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并给予改造的老年人家庭适当补贴。
社区养老层面,制定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建立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餐饮企业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通过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
《条例》在法律层面将养老机构明确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种类型,并匹配不同的建设路径、定价机制和监管规则。
其中,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保障其集中照料服务。《条例》明确,在兜底保障基础上,可以向社会开放,按规定实行入住轮候管理制度。
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则定位为“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可以实行入住轮候管理制度。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培育发展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普惠支持型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则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支持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机构。
如何促进医疗、养老深度融合?《条例》提出两个路径:一是支持医疗机构依法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依法设立医疗机构或者在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范围,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者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纳入医保支付。(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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