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电公司因工程款问题与某水投公司产生纠纷,上诉要求对方支付278万余元及利息。案件难点在于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建设施工合同关系以及结算资料的有效性。甘肃子谦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军律师精准抓住证据矛盾点,构建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驳回水电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水投公司权益。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纠纷是较为常见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涉及诸多法律认定和证据规则。某水电公司与某水投公司之间就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了纠纷,而此次纠纷也凸显出普通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某水电公司称,2017年7月某水投公司将某生态治理项目中的临时施工导流工程交由其施工,同年10月完工。该公司提交了加盖某水投公司项目部印章的结算汇总表,认为双方已达成结算合意,且水投公司通过案外人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由此主张水投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27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然而,水投公司却有不同说法,这使得双方陷入了激烈的矛盾之中,水电公司面临着工程款可能无法收回的现实困境。
面对这一纠纷,水电公司首先尝试自主维权。他们试图通过私下与水投公司协商来解决问题,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分歧巨大,无法达成一致。水电公司在维权时,仅着重强调自己完成了工程且有结算汇总表,却忽视了留存组织施工、垫付资金等实际投入的证据,同时也对相关法律规定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构成要件认知不足,导致维权思路出现偏差,这一系列问题使得水电公司的自主维权陷入了僵局。
本案由长期专注建设工程领域的王永军律师承办,其深耕相关纠纷处置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核心。王永军律师接手该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仔细排查证据漏洞。在整理现有材料时,他发现了关键信息,案涉项目系必须招投标项目,水投公司已通过招投标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给某设计公司,后又分包给某养护公司,并且水投公司已按约向某设计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包括案涉导流工程进度款405万元。同时,他还注意到水投公司项目部成立于2018年3月,而水电公司自认结算资料盖章时间在项目部成立前,这一矛盾点成为了后续办案的关键突破口。
办案过程中,王永军律师始终秉持务实审慎的办案原则,摒弃模板化处理方式,结合案件实际短板与当事人核心诉求,精准打磨双重维权方案,兼顾维权实效与当事人权益成本。一方面,他制定了调解方案,若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既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又有利于双方后续的合作。另一方面,他也做好了诉讼准备,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风险研判,进一步固化证据。在庭审准备阶段,他系统梳理了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及付款凭证,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水投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且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对于水电公司二审提交的通话录音等证据,他进行了有效的质证,指出其证明目的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水电公司主张合同关系证据不足。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水投公司无需支付水电公司所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复盘这起案件,普通民众在维权时容易陷入证据留存不足、法律认知缺失、维权思路错位等误区。在遇到纠纷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准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规划维权路径,切不可盲目自行维权,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通过这起案件,也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依法维权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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