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模式(3G时代) ,运营商曾大规模采用 “预存话费送手机” 模式,用户一次性缴纳包含手机价款与数年话费的总费用(如价值5000元的手机需缴纳7000-8000元),整体让利约30%。此模式门槛过高,用户接受度有限。为降低门槛,运营商推出 “信用承诺+按月缴费” 模式,用户无需预付全款,只需承诺在网若干年并每月缴纳固定话费,即可“免费”获得手机。然而,该模式的实质是用户与金融机构(或运营商旗下金融子公司)签订分期贷款合同,每月话费中实际包含贷款还款金额。
![]()
为何全面叫停?
一方面,业务模式“走形变样”,原通信业务异化为金融业务。这一模式在发展初期被视为降低门槛、促进消费的商业创新,但在推行过程中严重异化。用户认知错位,消费者以为办理的是通信业务,实际签署的是贷款合同;以为缴纳的是话费,实际是在偿还贷款。如湖南株洲吴先生,业务员承诺“在网三年送手机”,几天后却收到“贷款成功”短信,名下凭空多出一笔1950元、36期的消费贷款。过去用户晚交话费仅面临停机,而信用购模式下,欠费即构成金融违约,直接影响个人征信。通信服务的违约风险被异化为金融信用风险,风险等级显著升级。尤其部分线下业务员在渠道利益驱动下,屡屡出现 “选择性隐瞒风险” 行为,不向消费者充分披露贷款合同的存在及具体条款。
另一方面,运营商经济账上得不偿失,业务沦为“负资产”。运营商财报显示,终端业务基本处于零利润甚至处于长期亏损状态,核心目标是销售通信服务而非手机硬件。以及获客边际效益递减,通信市场已步入存量时代,新增用户空间收窄,今年各家已明显下调新增用户考核指标,运营商不再愿意贴钱通过终端业务拉新。加之线下实体营业厅职能持续收缩,叠加 “携号转网”政策常态化落地,彻底打破了运营商依靠长周期合约深度锁定用户的运营壁垒,进而更加导致长合约锁客模式失效。
再一方面,运营商面临法律与声誉双重压力,该模式存在较高的合规风险。一个是虚假宣传风险:部分营业厅借助夸大宣传开展促销,用户办理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如需承担高额分期利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
二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业务员未充分告知贷款合同的存在和具体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八条关于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
![]()
三是金融营销违规风险:2025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将9月30日正式施行,明确要求金融产品营销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运营商在此时间节点集中叫停该业务,与监管趋严的态势也高度关联。若运营商在推广“0元购机”业务时,若未充分披露贷款合同的关键信息(贷款金额、期数、利率、逾期后果等),即涉嫌违反上述规定。所以运营商作为持牌电信企业,跨界开展金融分期业务本就处于监管灰色地带,主动收缩是规避监管风险的理性选择。
![]()
![]()
最后,对消费者而言,“免费”往往暗藏最高昂的代价。面对“0元购”“免费送”等极具诱惑的营销话术,须保持理性警惕,仔细审阅合同文件,确认是否存在隐性贷款或捆绑金融条款。签字之前,务必辨明合同性质,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经营者对合同条款进行真实、全面的说明。同时,应强化证据留存意识,妥善保管宣传资料、合同文本与聊天记录,一旦发生纠纷即可作为有效维权依据。唯有主动防范风险,才能避免陷入“免费”陷阱,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运营商而言,合规经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营销模式均不得以牺牲消费者知情权为代价,运营商须严格规范线下渠道推广行为,坚决杜绝选择性隐瞒与误导性陈述。若涉及金融分期业务,应确保合作金融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并督促营销宣传符合《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此外,品牌声誉远重于短期利益,终端补贴模式已难以为继,运营商应回归通信服务本质,以优质网络与诚信服务赢得用户,而非借助高风险金融模式获取短期增长。
对监管而言,穿透式监管势在必行。“0元购机”模式暴露出通信业务与金融业务交叉领域的监管盲区,需要工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建立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事前规范优于事后追责,本次叫停虽属运营商主动行为,但监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对类似“名为通信、实为金融”的业务模式进行系统性梳理与制度性规范。通过完善规则、前移监管关口,才能有效堵塞漏洞,防范金融风险向通信领域传导,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