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报道,湖北咸宁14岁女孩被强迫“卖淫”一案又迎来新进展,她的后续治疗费用,被法院判赔了3.4万。尽管说她获赔了3.4万,可是,强奸事实对她造成的伤害,还在继续。她遭遇了多次转学,均未能正常完成学业,也无法正常就业,丧失了部分社会属性。
她是2019年遭受强奸的,那个时候她14岁,如今她已经21岁了,无法正常融入这个社会。而强奸她的商人“嫖客”名叫傅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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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起强奸案,也是特别的荒唐。2019年傅秋泉生意不顺,干啥啥赔钱,心情不好。他作为商人,感觉人生很失败,他就想到了“转运”。
怎么“转运”呢?
他要找处女发生关系,通过“买处”转运,他经常到酒吧买醉,说愿意花高价钱,只要能够满足他的这个愿望。
经营酒吧的女子陆喻及其员工陈璐,他们就开始为傅秋泉物色小女孩了。14岁的李芳,就被他们盯上了。他们将李芳骗来,对其威逼利诱,强迫其“卖淫”,李芳根本没有应对策略,被他们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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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秋泉得知为他找到了女孩,给了陆喻他们8000元,但是李芳一分都没收到。就这样李芳被强迫“卖淫”了。
事情发生李芳备受打击,精神不集中,无法完成学业,她被诊断为PTSD,一直未治愈。她的家人将陈璐,陆喻等人告上法庭。这两个人因为介绍卖淫罪被判了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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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秋泉作为强奸李芳的嫖客,被判了有期徒刑7年,法院责令他们赔偿李芳各种经济损失费32.4万。
然而事情到了这里,并没有结束。性侵不仅给李芳留下肉体伤痛,更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精神重创。她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社会功能明显受损,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伤残,对她造成的伤害,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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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距离事发已经过了6年,李芳还没有好转的迹象,一直在治疗,李芳的家人将傅秋泉等人,再次告诉法庭,让他们赔偿2年内的后续治疗费用。
法院通过核算,责令他们9人再赔偿3.4万元。他们赔钱容易,可是,对李芳来说,她的人生被彻底毁掉了,很可能会对她的一生造成影响。
这9个涉案人员,真的是无法无天,要多无耻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一个商人,竟然用这种方式来转运,他确实是转运了,被转到了牢房里,还是所有人都鄙视的强奸犯。就是这样的素质,这样的人品,做生意怎么可能赚钱。判他7年确实不多,他是毁了一个少女的人生,再就是介绍卖淫的人,也应该对他们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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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孩李芳来说,她是很无助的,才14岁呀,试问哪个14岁的女孩,在被盯上后,能够摆脱他们呢?
这群人渣,简直禽兽不如,怎么能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呢?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能给予违法犯罪的人重罚,希望李芳能够尽快好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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