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很快就要迎来新任秘书长遴选的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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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安理会第三轮闭门意向性投票结束,两位领先候选人票数十分接近:格林斯潘9票鼓励,伯基特8票。
很多人以为票数领先者基本稳了,但在这套遴选规则下,单纯拿到票数第一,并不代表跨过全部门槛。
能否出线的关键,掌握在五个常任理事国手中;中国的态度,是影响两位候选人前景的重要变量之一。
9月18日,联合国安理会举行第三轮秘书长遴选意向性摸底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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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前副总统、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长格林斯潘获得9张鼓励票,圭亚那常驻联合国代表罗德里格斯-伯基特拿到8张鼓励票。
根据外交官对外披露的非正式票情:格林斯潘9票鼓励、5票劝阻、1票不发表意见;伯基特8票鼓励、6票劝阻、1票不发表意见。
单看这组数字,很容易得出格林斯潘赢下这一轮的结论。但这个判断并不完整。
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秘书长的产生流程为:由安理会推荐候选人,再提交联合国大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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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推荐环节设有硬性条件:候选人至少获得9张鼓励票,并且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任何一国投反对票。
即便其余14个理事国都表示支持,只要五常任一常任理事国投劝阻票,该候选人就无法获得安理会推荐。
这里解释一下意向性投票的性质:这属于安理会内部摸底测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15个理事国使用同色选票,对每位候选人选择“鼓励”“劝阻”“不发表意见”。投票在磋商室闭门进行,不做官方记录,投票结束后选票会直接销毁。
投票结果不会由联合国官方对外发布,我们看到的票数,全部来自外交官员事后向外透露的非正式信息。
简单来说,这一轮投票不会产生任何正式决议,只能用来判断各位候选人在安理会内部的接受度变化。
对比三轮摸底投票数据,候选人支持度的起伏很明显。
首轮(7月30日)领跑的是格林斯潘,10张鼓励票,伯基特9张,格罗西7张。第二轮(8月21日)局势反转,伯基特以8张鼓励票小幅领先,格林斯潘与格罗西各7张。
第三轮格林斯潘重新回到票数首位。
三轮投票结束,排名靠前的两位候选人最高鼓励票也没有形成压倒性优势。
第三轮数据更能说明现状:8位候选人中有6人的鼓励票在5票及以下;巴切莱特仅拿到1张鼓励票、11张劝阻票;厄瓜多尔的巴基连续两轮没有获得任何鼓励票。
选票分散的现状说明,安理会内部尚未形成统一共识,没有候选人获得普遍认可。9月19日,巴切莱特宣布退出本次秘书长遴选,成为本轮首位主动退出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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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是重要考量,但各国同样会评估候选人的立场取向。
在当前大国博弈背景下,候选人如果被认定偏向单一大国,会很难获得五常全体接纳。
这不是主观情绪,而是遴选规则带来的现实约束:五常任何一个理事国都可以通过劝阻票,否决候选人的推荐资格。
格罗西前景遇冷之后,遴选焦点集中到格林斯潘、伯基特二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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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候选人均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且都是女性。
无论谁最终当选,都将成为联合国历史上首位女性秘书长。但性别只是外在标签,安理会与广大会员国更看重候选人履职方向与治理能力。
先说格林斯潘。她曾任哥斯达黎加副总统,现任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长,是经济与发展领域的专业人士。
今年6月16日,王毅在北京会见格林斯潘,格林斯潘当场表示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主张联合国改革应聚焦和平与发展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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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最迫切的诉求,大多集中在粮食安全、债务、就业等现实发展议题,格林斯潘的专业背景,契合这一类诉求。
再看罗德里格斯-伯基特。她担任圭亚那常驻联合国代表,拥有多年联合国多边外交实操经验,熟悉中小国家在大国博弈环境下开展外交的方式。
7月20日她与王毅会见时,明确表示支持联大第2758号决议,赞赏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等系列倡议,重视可持续发展议题。
她的核心优势是多边谈判协调能力,擅长协调立场差异巨大的各方,推动谈判持续推进。在联合国体系内,这种斡旋协调能力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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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外交专家分析,安理会15个理事国,包含5个常任理事国与10个非常任理事国,各方诉求差异明显。
五常均掌握否决权,最终选出的秘书长,必然是各方协商妥协后的人选。
英法立场通常更贴近美国,俄罗斯立场更多与中国相近。候选人需要保持相对独立的外交姿态,不能单方面依附某一个大国。
联合国秘书长拥有不小的议程影响力,能够影响议题推进顺序、斡旋切入点,以及关键议题的表态时机,会直接影响联合国的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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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秘书长过度偏向单一国家,会损害联合国的中立属性。
中方自6月至7月,先后会见巴切莱特、格林斯潘、萨勒、埃斯皮诺萨、罗德里格斯-伯基特五位候选人,听取候选人的立场阐述,但始终没有公开表态支持任何一位候选人。
这是中方在充分评估候选人的同时,也为五常之间、联合国会员国之间留出协商空间。
不可逾越的底线:恪守联大2758号决议与一个中国原则
综合来看,遴选过程中,有一条中方明确坚守的底线:一个中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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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框架下,这不是外交客套,而是基于联大第2758号决议确立的法理基础。
如果候选人在台湾问题上立场模糊,迎合部分西方国家的双重标准言论,中方将无法支持该候选人。
坚守这一底线,既是维护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也是维护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法理根基。
一旦这一基础被动摇,联合国改革、全球团结、提升组织效率等目标都无从谈起。
除一个中国原则之外,还有一项重要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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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想要获得安理会推荐,需要争取包括美国在内五常的理解与认可,美国同样拥有否决权。但这里存在清晰边界:候选人可以争取美国的支持,但上任之后,必须恪守联合国秘书长的中立义务。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条明确规定:秘书长在履行职务时,不得寻求或接受任何政府或本组织以外任何当局的指示。
这是对秘书长中立性的法定要求,也是所有候选人必须面对的核心考核标准。
第一,进入后期轮次投票后,五个常任理事国使用选票颜色会和非常任理事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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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可以判断劝阻票是否来自五常,但无法锁定具体是哪一个常任理事国。
这让五常的态度形成一种半公开的博弈压力。
第二,对比2016年古特雷斯的遴选过程,差异明显:当年古特雷斯意向投票鼓励票长期稳定在11票以上,而本届三轮投票,最高鼓励票仅为9票。
按照日程,联大高级别周将在9月28日结束,第四轮意向性投票大概率会在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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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观察重点,集中在三件事:两位领先候选人的劝阻票能否下降、五常之间的协商进展,以及是否会出现各方都可接受的新候选人。
中国在安理会的一票具备重要分量。
这一票影响的,不只是能否诞生首位女性联合国秘书长,更关乎联合国未来五年,能否平衡各方诉求,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解决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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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不希望联合国秘书长成为依附单一霸权国家的代理人,这并不等同于中方拒绝和美国开展合作,也不是要在安理会制造阵营对抗。
联合国秘书长属于全球所有会员国,不能成为单一大国的“代言人”。
国际社会期待的秘书长,应当拥有冲突斡旋能力、敢于维护国际法,保持独立公正,而不是只能被动听从大国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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