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民罚告〔2026〕1号
陇西县祥瑞颐和康养中心:
经查,你中心连续一年以上未开展业务活动、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中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中心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中心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中心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路1号
联系部门:陇西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32-6610118
陇西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来源:陇西民政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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