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消息,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将于10月20日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期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会。届时,47家省直用人单位将提供157个公益性岗位。
招聘对象为经我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其中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可放宽年龄;同时须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会时间为10月20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地点设在山西省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据介绍,《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可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民生山西”App下载打印,也可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或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
招聘采取专场招聘会形式,由省直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现场沟通、洽谈,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招聘会结束后,省就业服务局将对各用人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报省就业服务局备案。
岗位待遇方面,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职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公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期满后按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人员管理方面,按照“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主动辞职、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贺娟芳)
来源:太原日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