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邓军 编辑/赵乾坤】
近期,“购买长安航空机票后发现买错日期,3分钟内退票被扣掉75%费用”一事持续发酵。而9月28日长安航空方面的最新回应,更是引发了网友的质疑。
近日,有网友反映“购买长安航空机票后发现买错日期,3分钟内退票被扣掉75%费用”。随后,长安航空方面发文回应称,旅客提出选错日期申请免费退票的诉求,不在航司错购免费补救政策适用范围。9月28日,长安航空方面表示,“公司已于9月24日当晚快速解决旅客诉求,目前已全额减免退票手续费。”
针对长安航空的最新回应,有网友在长安航空微博评论区直接质疑:“还是谁闹谁有理呗,自己眼瞎还要别人来担责,最后航司居然认可,那各位记得把这条微博给截屏保存,以后买了长安航的机票搞错了就拿着这条微博过来找航司,为什么别人出错了你就可以『理解』然后免收手续费,为什么我的不可以,是不是我的闹得不够大,需要我找几家媒体给你扩散一下你……”“有病吧,谁的错谁来承担就好了,这世上巨婴就是这么来的。看懂了吗各位?以后按闹分配就对了”。
综合网友们的相关留言,他们对长安航空此次“全额减免退票手续费”的做法存在以下几个疑虑。
一是,长安航空对外公布的阶梯退票费率规则已获相关监管部门认可,旅客购票时可以清晰地看到相关退改规则。如今这些规则因旅客持续投诉却沦为摆设,航司并未严格履行。这是不是说明了规则只约束守规矩的普通旅客,对纠缠投诉的人可以网开一面?
二是,本次事件责任根源在于旅客个人选错日期,既不属于长安航空的责任,也不在长安航空免费错购补救政策范围内。长安航空却以“理解原则”进行特事特办、全额退款,这是不是释放出一个信号:只要持续投诉、持续施压,即便自身有错,也可以突破规则拿到额外利益?这难道不是“会闹的孩子有糖吃”吗?
三是,长安航空处理问题缺乏统一标准。遇事不去判断是非对错,而是基于投诉压力、舆情压力去应对。如果旅客因个人原因错购日期并申请退票,没有持续投诉便无法获得额外优待,只能严格按照退改规则扣费。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是不是对其他遵守规则的旅客造成了不公?
观察者网注意到,今年以来,机票退改签高额手续费争议事件曾多次冲上热搜。但公开可查、最终拿到全额退款的个案并不多,且落地路径并不相同。
以长安航空事件为例,9月下旬,旅客购买哈尔滨至长沙经济舱客票,票价、机建及燃油合计1130元,出票仅2分钟后发现日期选错即申请退票,距起飞尚有7天。按航司官网规则扣除75%手续费(约758元),实退372元。事件经媒体报道后,长安航空于9月24日晚联系旅客,9月28日对外通报明确“鉴于旅客实际情况,本着理解的原则,本次特予免收退票手续费,款项全额减免到账”。这也是近期争议中,少数由承运航司正式表态“特例免收”的案例。
此外,当前行业未有统一的客票退改签收费标准。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客票退票规则主要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应包含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实施细则,应以显著方式告知购票人客票变更和退票规则等,但对退票费率等具体退改标准未作规定。
而消费者投诉中经常援引的是2018年7月17日民航局印发的《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但民航局官网显示,该通知目前已处于失效状态。该通知曾要求航司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并为旅客错购机票提供免费补救措施等。
从业内视角看,此前发生的个案能全额落地,基本符合以下特征:出票后极短时间内完成纠错、距离起飞仍有一段充裕时间、座位具备二次销售条件,同时伴随媒体关注或投诉平台的介入。仅依赖与客服私下沟通争取全额免收,成功概率极低。换言之,消费者依靠“个案逐一争取”并非可持续的应对之道;真正能够改变行业规则的,是制度层面的普遍性调整。
有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观察者网表示,“按闹分配”已经极大地挫伤民航服务积极性,形成一种消极悲观的情绪长期积累在民航从业者心中。有些旅客深知一线员工背负旅客满意度压力,故意制造矛盾提出无理要求,以投诉为要挟索取利益。有些旅客懂得互联网传播规律,懂得将服务差错包装成涉及公众矛盾、地域矛盾,通过媒体制造话题给航空公司施压。
该工作人员表示:“航空公司在面对不合理的索赔诉求时,原本期望能得到主管单位的支持。然而现实情况令人遗憾——一旦事件引发重大舆情,压力往往集中在航空公司一方,航司有时会采取私下妥协的方式,尽快平息舆论风波。”
同时,从长安航空最终以“本着理解原则”为由全额减免费用来看,航司并非没有调整处理结果的空间。值得关注的是,这一调整发生在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之后。对类似诉求,航司能否建立更清晰、稳定的处理标准,而非依赖个案特批,直接关系到规则的公信力。
如果旅客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难以获得回应,而事件受到媒体关注后才出现处理转机,难免引发公众对服务机制的疑问:同样遭遇问题、但未获得舆论关注的旅客,能否得到公平对待?比一次费用减免更重要的,是让申诉渠道切实有效,让处理依据公开透明。
有业内人士指出,规则有力度不难,难的是有力度也有缝隙。留给航司和相关单位的不是一个“是否全额减免退票手续费”的问题,而是下一单错购机票出现时,还要不要再等一轮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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